“非洲有个部落,他们的词汇里没有自由这个词。为什么?因为他们本就是自由的。文化不是孱弱不堪,极易损坏的,文化具有顽强和长久的生命力,它坚不可摧,能够挺过最严酷的灾难,并不需要保护,弘扬和资助。然而文化本身,总被那些无知,危险,愚蠢的人挂在嘴上,我个人从不用这个词。”
01.31.50 台词节选
《杰出公民》是一部一黑到底的电影,所有角色无一幸免,通通在导演的镜头下,成为被讽刺的对象。
片中,没有人可以站在光明处俯视黑暗,相反,大家都站在灰色地带,表演着人性中的弱点。
看这样一部电影,会不会很压抑?
一点也不会。
因为影片始终以一种自嘲的姿态在自我解构,而自嘲的本质是“我知道自己的德性,但无力改变”,这样反倒诚实出了一种可爱,让人不忍心苛责。
影片讲述了一个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荣归故里,却在故乡遭遇了种种尴尬,最后还险些丧命。
看的过程中,我就一直在想,如果莫言回到老家高密东北乡,会不会经历同样的窘境?
想来多少还是会的。
那是一种必然要面对的由落差形成的鸿沟。当你从诗和远方抽身出来,回到穷乡僻壤,却发现自己早已成了异乡人。
就像莫言在书中写的那样,“认识自己故乡的办法是离开它。”
离开,让你拥有了一种跳脱出来的视角,并从一个更广阔的世界里,找到了故乡的坐标。
原来,它不过是一个你恰好出生的地方,仅此而已。
回乡的艰难之处,从来都不是身体上的,而是心理上的。
就像影片中的主人公丹尼尔,时隔四十年后,他重新回到故乡——一座名叫萨拉斯的阿根廷小镇。
在这四十年间,丹尼尔住在巴塞罗那,写着故乡的人和事,被众人敬仰;也是这四十年,故乡萨拉斯却像被时间封住了一样,并没有太多的变化。
落满灰尘的道路,还是原来的样子;午后的人们,依旧坐在门前发呆;小摊位上,照例卖着过时的衣帽和玩具;斑驳的墙壁上,满是油漆的涂鸦…
“一切都没有变”,有时,真不知该感到欣慰还是悲伤。
为了欢迎丹尼尔的到来,萨拉斯小镇动用了他们能够想到的“最高规格”。
镇长亲自迎接,消防队员开道,选美小姐陪同,丹尼尔站上消防车,穿过小镇,接受众人的审视。在能够容纳50人的礼堂里,挤了上百人,屏幕上播放着PPT风格的短片,回顾了丹尼尔的生平,彩带、掌声、金闪闪的奖牌,一切桥段都像是村里的表彰大会……
虽然眼前的一切,都被“故乡”二字粉饰得一片祥和,但却依然无法掩盖背后的文化落差与时空错位的尴尬。
这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因为“故乡”的一次短暂的相遇。萨拉斯的“最高规格”,其实连另一个世界的底线,都够不上。
不管怎样,丹尼尔还是忍不住落泪了,他举起“杰出公民”的奖牌说:“某种意义上,这比诺贝尔奖更加重要。”
为了这次回乡,叛逆不羁的他,卸下了所有的防备。曾经拒绝的行为,在这里都变得可以接受:可以拥抱、可以拍照、可以接受采访、可以出席无聊的活动……
他坚持走路,不用车接车送,因为走在故乡的土地上,让他觉得踏实。
可是,慢慢我们会看到,丹尼尔对故乡的忍让,换来的却是故乡对他变本加厉地“敲诈”:
在电视台接受采访时,主持人问着无关痛痒的问题,对丹尼尔的回答也毫不关心,最后我们知道,这次采访纯粹是为饮料做广告。
一个小胖哥找到了丹尼尔,固执地以为自己的父亲就是小说中的原型,并以此要挟丹尼尔到家里做客。
一位父亲带着瘫痪的儿子来找丹尼尔,让他为自己的儿子买下一台价格不菲的电动轮椅,还认为理所当然。
一个迷妹来到丹尼尔的酒店,自愿献身,实际是为了让他带自己逃离小镇,去大城市生活。
镇长的热情款待,不过是利用丹尼尔的知名度为自己的政治生涯背书,在他眼里,艺术不过是随时可以为政治牺牲的筹码。
……
如此种种,小镇上的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眼睛,盯着丹尼尔身后的光环上可以惠及自己的部分。
这一切从一开始就与文学无关,与艺术无关。
就像是接丹尼尔回乡的那个胖司机,汽车爆胎,被困荒野,丹尼尔为难地拿自己写的书来生火,而胖司机却可以毫不犹豫地撕下书页,当作卫生纸。比起生存来,文学对这里的人民没有任何意义,虽然这些文字里记录的,是他们的生存。
影片通过两个段落来凸显了两个世界之间的无法沟通。
第一个段落。
丹尼尔在萨拉斯的三天里,做了三次讲座。第一次,人满为患,大家抱着看熊猫一样的心情,要来听听这个名人会带来什么新世界的资讯;到了第二次,人已经少了一半,艺术家协会的会长冲进来,散发印着丹尼尔小说片段的传单:“大家看看,这个人就是通过诋毁自己的故乡,来讨好整个欧洲”;到了第三次,整个讲座现场只剩下了5人。而在会场外,散落着辱骂丹尼尔的传单,刚刚为丹尼尔立起的雕像上,也被红油漆画了一个大大的叉。
第二个段落。
小镇举办了一次绘画比赛,邀请丹尼尔做评委。而在颁奖的现场,丹尼尔却发现自己选出的画作已被替换成了三个关系户的作品。
他感到非常气愤,抢过镇长的话筒,慷慨陈词:“在非洲的一些原始部落根本没有‘自由’这个词,因为他们本身就是自由的。而在这里,‘文化’天天被政府挂在嘴上,恰恰说明这里是文化的沙漠。”
结果怎么样呢?丹尼尔得到的只是“叛徒、走狗”的辱骂和纷纷飞来的臭鸡蛋。
这和影片开始时,丹尼尔在诺贝尔颁奖典礼上的讲话,形成了巧妙的互文关系。
面对着瑞典皇室、评委和台下满满的观众,一向桀骜的丹尼尔说道:“我感到非常遗憾,身为一名艺术家而接受这样的册封。它说明了我的作品符合评审和国王的口味,却与艺术本身无关。不过我还是心存感激,感激他们宣告了我创作生涯的终结。”
同样是面对公众,同样是不合时宜的言论。区别在于,在一个更文明的社会,即使大家听不懂甚至极力反对,也都会献上礼貌或虚伪的掌声;而在萨拉斯,丹尼尔却狼狈地如丧家犬一般,只得从后门惶惶而逃。
“我们之间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我们出生在同一个地方。”
这句话是丹尼尔说给那个固执地把父亲当做小说原型的胖子的,而现在,终于可以说给萨拉斯的所有人了。
将丹尼尔从高高在上的神坛拖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这个名叫萨拉斯的小镇只用了3天的时间。
好戏还在后面。
丹尼尔遇见了初恋情人艾琳,此时她已嫁给了自己儿时的好友安东尼奥。
就在安东尼奥故意在丹尼尔面前狂吻艾琳,以完成内心卑微的炫耀与报复时,丹尼尔发现,他之前睡过的迷妹,竟是安东尼奥与艾琳的女儿。
终于,故事不可避免地走向了结局。
还记得刚到萨拉斯时,天色正好,丹尼尔站在消防车上穿过小镇,接受众人敬仰的注视;而此刻,快要离开时,他站上了安东尼奥的车再次穿过小镇,道路两旁站着固执的胖子、艺术家协会的会长、的镇长……人还是一样的人,只是眼神中已充满了敌意。丹尼尔站在车上,穿过交警守护的街道,如游街一般接受着众人的审判。
车子驶到荒野,丹尼尔向黑暗的更深处跑去,背后是安东尼奥和迷妹的男友举着猎枪,代表整座小镇向这个叛徒施以最终的刑罚。
镜头中,绿色的夜视镜里,红色的准星在丹尼尔的身边游移。一枪、两枪、三枪……“砰!”丹尼尔应声倒地,在夹杂着荒草和泥土味道的空气里,他嗅到了坟墓的气息。
如果影片到这里结束,怎么能算一黑到底?
在影片的最后,新书发布会的现场,丹尼尔带着自己的新书出现在媒体面前,那本新书名叫《杰出公民》,记录的正是他在故乡的遭遇。
此时的丹尼尔,一扫重游故乡时的颓废,显得神采奕奕。
面对记者关于“小说是真实还是虚构”的提问,丹尼尔扯开上衣,露出一道伤疤,反问记者:“看看这道伤疤,它可能是手术造成的,也可能是骑自行车摔倒造成的,或者是枪伤,你觉得呢?这世界上没有真相,所谓真相,只是一种用来左右他人的诠释而已。”
那一刻,这个受害者的动机,突然变得值得怀疑:或许,他的回乡,只是为了找回丢失了5年的灵感,而对故乡进行的最后一次消费;又或许,他根本没有回过故乡,这一切,都是他满怀着优越感与虚荣心的臆想。正如他自己说的:“创作,有三样东西必不可少:纸、笔,还有虚荣心。”
最终,在媒体闪光灯的轰炸下,丹尼尔坐在文明的世界,享受着创作带来的所有荣光,露出了志得意满的笑容。
注意,他此刻的笑容和诺贝尔颁奖礼上的笑容,是一样的,而且两处的配乐也是一样的,曲调激昂,如同站上了人生的巅峰。
或许,这所有的一切,都只是一个自命清高的知识分子的作秀,而沉默的故乡和庄严的领奖台,都是他博得掌声的秀场。
穷乡僻壤出刁民,这或许没错;可是,谁能保证,在诗意的远方,就不会出现优越感爆棚的装逼犯呢?
这个开放性的结局,如同一记耳光,扇在了所有人的脸上。
我至今仍不能清楚地说出,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
我只是不断想起影片中的一个画面:一只死去的火烈鸟,躺倒在池塘中,如同一块正在融化的玫瑰香皂。
没人知道,这只喜好群居的鸟,怎么会孤零零地客死他乡。
或许,它被故乡的同类,残忍地放逐了;或许,它只是佯装死去,然后摇身一变,过上了原来的同类所无法理解的另一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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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有思想的野猪:反讽无界,请自带觉悟
——《杰出公民》的正面和背面
文:空语因明
在某种意义上,《杰出公民》就像情节里出现的那幅优胜奖绘画,背面是精致的广告,正面则是粗糙的形象。正背两面可以是相对的,其中的角色也是两面的,当他们以为自己的正面非常合理的时候,反讽因此环绕着他们。更进一步地,反讽是无界的,也环绕着这个电影,环绕着看这电影和评价这电影的观众。广告式的评论说,《杰出公民》是一部口碑爆棚的杰出的优秀的可获奖的黑色幽默电影。而这正像影片中的男作家主角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感言中提到的,他的作品获奖,只是表明它们符合评论者的品味,但是和艺术创作的内在价值无关。尤其在黑色幽默的标签背后,并不涉及这个电影的内在价值。当我观看和评论这个电影的时候,反讽也正环绕着。
这个男作家,在整个影片中都带着不羁,到处冲撞。那个有思想的野猪,从理想主义的森林里冲出来,向世俗的泥坑里冲撞而去。他的獠牙,或许应该有两个名字,一个是文学技巧,另一个叫作家修养。我不知道他哪里来的信心去冲撞,可能源于他坚信自己拥有坚不可摧的文化思想。他自以为可以代表超越世俗的文学理想去批评,但他那实际的自我却一点也不超越。他在诺贝尔文学奖授奖仪式上的发言在表明,诺贝尔文学奖就像俗世的泥水,泼溅到他的身上,污浊了理想的皮毛,让他失去了思想的光芒。可是,实际不是这样。……
当他收到家乡萨拉斯镇发来的邀请函的时候,他刚开始决定不去,考虑了一阵之后又决定去。什么让他决心回去阔别几十年的家乡呢?实际的情况可能是,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理性促使他回去,就仅仅有一个非理性的决心而已。也可能,他的思绪里有一堆想法:为了渺小的“杰出公民”的名誉,为了让家乡居民看到他的成就,为了散心…但,思念家乡是其中可能性最小的想法。因为他说,离开家乡是他这辈子值得称道的事情。家乡对他而言是泥坑中的泥坑,完全不值得称道;家乡人民给他的记忆和印象,在他的写作中也大多贬义,愚蠢,肤浅。他能对家乡作的最优评价,如果不是咒骂的话,也只是以明褒暗贬的方式提及。
……他原来的小说几乎都是以家乡为背景来写作的,主角都局限在他的家乡范围内,永远也离不开家乡小镇。正像之后的情节里,无论是他讲的故事,还是出版的小说,都能让他家乡的居民看到原型就在萨拉斯镇。这表明他的小说情节和家乡小镇的经历有很大相似。虽然他拒绝承认,他想赋予他的小说和故事以文学的优越性,但那是一种狡猾的反讽:一种试图让虚构高于真相的反讽。至从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他就再没有像样的新小说出版。原因与其说是泥坑污浊了他的皮毛,不如说是缺少再次跳进泥坑的经历。在他往返家乡的惊险遭遇后,他侥幸获得了那种经历,并写出了新小说,名字就叫《杰出公民》。
男作家主角是杰出的,授予他的诺贝尔文学奖可以证明。他的家乡要为他颁发“杰出公民”的名誉,他的家乡由于这位杰出公民的世界性荣誉,也要著名了。如果借用那个不怎么恰当的类比,作家及其作品的关系,类似母鸡及其鸡蛋的关系。人们会为鸡蛋的卓越而去嘉奖母鸡。千万不要觉得这样荒谬,不仅如此,人们还会对母鸡的产地感兴趣。对于动物而言,这可能是合理的,但作家之所以卓越并非因为他是一个这样的动物。对于思想生产而言,生产者和他的产地之间没有什么必然优越的联系。否者怎么看待这个产地生长的更多平庸呢。思想者不是机器生产出来的物品,产地也不是那个机器。但对于尘世的人们而言,这个理由是荒谬的,要不然就不会有那么多需要保留和再造的故居了。毕竟,思想者及其产地之间的关联好像对彼此是有好处的,尤其对后者。
在观看家乡为他准备的欢迎短片的时候,这个作家并没有站起来大声讲:我的文学作品不是你们推动发展起来的,我的文化思想是坚不可摧的,远远超越这块可鄙的土地。他没有抛出那堆让人不高兴的话语,他只是默默看着,动容落泪。那个欢迎短片赞扬了这个作家的成就,也美化了他和家乡之间的关联。现场的气氛是活跃而愉快的,弥漫着正能量。在随后的讲座里,他还否认了那套类似“艺术作品辩证法”的说辞,比如:悲伤是艺术创作的最佳状态;越是在生活安逸的国家,他们的作品越是无趣;幸福只会造就平庸的文学作品,且缺乏说服力;伟大的文学作品通常都是出自不公且暴力盛行的社会,在那种情况下,创作填补了空虚。这些都是他表达过的观点,但他要在众人面前否认这些观点是自己说的。他有必要否认,因为他要表现单纯的积极面,而那套辨证的说辞则会暴露消极面。
他抛开自己曾经的禁忌,与人拥抱,与人合影,与人签名。他每到一处都慈祥善良。他开心地接纳礼物,遇到了热情的少时伙伴,参加镇电视台的采访,和早年的恋人一起回忆交谈…他甚至还和自己的青年女“仰慕者”进行了一场艳遇。如果这样继续下去,他是否会在幸福的情况下写出一本卓越的文学作品,或许可能会破例写本赞美家乡好的散文。一切都是那么和谐融融。
直到他担任镇上绘画比赛的评委。这个情节是本片由正面到背面的转折。这个作家担任绘画评委的时候,他就没有想到这件事多么荒谬。更加荒谬的是,别人评价绘画都是根据画布正面,而他偏要根据背面。这个作家终究还是展示了自己的“辨证趣味”:用一套正面与背面互相参照的辩证说辞,当作评选理由。他完全不在意参选绘画的现实主义特征,只按照自己的后现代审美去评判。他那么得意,就好像这个粗糙绘画的背面真的在诠释或解构正面。这个有思想的野猪,用不羁又开始冲撞那庞大的泥坑。
泥坑反过来泼溅到他身上。接下来的情节里,他的所到之处,消极面在蔓延。他让家乡很多想利用他的人失望。本来很多人以为他带来的是对家乡的福音,却被人揭发成了对家乡的诅咒。在之前绘画比赛中被贬低了的人,揭发了这个作家的消极面,他对家乡的厌恶和忽视。面对这些,这个作家还没有想通过谴责泥坑的不堪来回应。他只是用现实与虚构的辨证说辞,来为自己的作品辩护。就好像,虚构真的在诠释或解构现实,现实并非如此重要。但还是会有人质问他:你为什么不能多写写美好的事物。作家没有正面回答这个质问。不过,合理的回应是可以被设想的。这个质问者要么不懂文学作品的辩证法,要么就是不懂诺贝尔文学奖的意义。诺贝尔文学奖不只是嘉奖文学的艺术价值,也是在宣扬普世价值。这种普世价值需要警觉苦难,如果这个阿根廷人作家把家乡写的很美好的话,那他非常可能就获得不了诺贝尔文学奖了,也不会成为“杰出公民”。
他在泥坑里翻滚,溅起的泥浆更多,他的鄙夷也更显露。那场艳遇中的“仰慕者”是他曾经恋人和熟人的女儿,这让他尴尬。而那艳遇并非源自单纯的仰慕,那个女青年想要利用他,离开这个可鄙的小镇。他拒绝了帮助她,他也拒绝了再用明褒暗贬的方式谈及故乡的人。他的雕像被人污染,他对绘画比赛的“艺术鉴赏”被忽视,然后,他愤怒了。他用文化理念的辨证说辞,贬低在场的所有其他人:文化其实是坚不可摧的,即使处于最恶劣的境地,也依旧可以幸存;真正自由的人不会产生自由的想法,同样,有文化的人也不会标榜文化;标榜文化的人是那些无知愚昧的危险分子,真正有文化的人不会用这个词,比如这个作家本人。最后,他表态道:从水深火热的故乡中成长起来的我,进行写作就是在呼唤光明;但你们这些人啊(你们这些在泥坑里安然自得的居民),继续这样愚昧就不会改变这个地方;若你们继续虚伪、愚昧和无知,却不反省,那这个伟大的作家也帮不了你们。说完,他放下那块“杰出公民”的奖牌,从后门溜走了,他需要躲开那些愤怒的听众。
当这个作家发表那番有思想有文化有高度有内涵的言论时,站在旁边的镇长的表情可以代表在场的人:震惊。由于这个镇长的发言很多,因此受到这个作家的讽刺也很多,只是之前没有像最后这么直接。虽然这个镇长始终表现着克制,但他的情绪里一定对这个作家的言论感到匪夷所思,正像这个作家对萨拉斯镇的居民言行感到匪夷所思一样。这个作家没有让自己的名誉关照自己的故乡,他从来都是在对故乡的鄙夷或“诋毁”中升华自己。
在他再次离开的时候,故乡曾经的伙伴举着猎枪,以捕猎野猪的方式驱赶他走。居民们看清了这个知名作家的实质,这个奇异的生物,只是有思想的野猪。他该回到他搭窝的那片奇异森林里安居。
影片《杰出公民》最后以那个关于小说的狡猾的反讽结束。这个作家说,文学作品里无所谓事实,只有诠释和解构;事实就是诠释与解构。不过,这种话同样是一个表面,它还有个背面,就像影片里那幅有两面内容的画。觉悟,则在那狡猾的微笑里。
前段时间,网络上热议过一阵“逃离北上广”的话题,引起无数蜗居大城市的打拼奋斗的年轻人的共鸣。
在大城市生活的确对很多年轻人具有诱惑力,很多人挤破头,一门心思想在那座灯红酒绿的都市里,寻求功成名就的捷径。
我们更是希望有朝一日自己成功后可以衣锦还乡,荣归故里。
但经年过去,这个曾经离开学校时立下的梦想却愈发觉得遥不可及了。
故乡对于我们这些漂泊在外的游子来说,无疑是最深切想念的地方。
可是,假若有一天当你真的衣锦还乡,却发现故乡,早已不再是往昔时的模样的时候。
你又会作何感想呢?
也许你会变得很难融入故乡,哪怕你是一位“杰出公民”也不行。
这就是笔者今天要说的一部电影——
杰出公民
El Ciudadano Ilustre
这部电影在去年的威尼斯国家电影节上,媒体口碑大爆,多家媒体给予这部电影满分。
影片虽然错失威尼斯金狮奖,但凭借男主角奥斯卡·马丁内兹对角色入木三分的演绎拿下威尼斯影帝的桂冠。
该片的烂番茄的新鲜度更是高达100%,
豆瓣评分也有8.6分,好于96%的喜剧片。
这是一部充满荒诞气质的喜剧片,电影讲述了一段关于“故乡凶猛”的故事。
主人公丹尼尔·曼托瓦尼是一位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他沉默寡言,但却成就卓越。
但是在功成名就之后,他开始担心这些盛名带来的副作用会让自己的创作受到限制。
所以在诺贝尔的颁奖礼上,丹尼尔说出了这样一番感言:
「这样一致的认可和赞誉,与一名艺术家的没落有着直接确凿的关系。这样的奖项也说明,我的作品符合评审委员、专家、学者以及国王的口味和需求。很显然,我是最适合你们的艺术家,但这样的适合,与艺术创作该具有的那种内在价值几乎没有关联。」
在获得至高无上的荣誉的场合里,丹尼尔的话却相当不给面子。
就在这时,他收到了来自自己生活过的故乡的一封邀请信,他们要为丹尼尔颁发一枚“杰出公民”的勋章。
自20岁时离开家乡那个偏远的小镇,到自己功成名就之后,丹尼尔已经将近 40 年没有回去了,这让他突然想要来一次衣锦还乡之旅。
但是这趟归乡之旅却不是丹尼尔想象中的追求平静的旅程。
从荣归故里的第一天起,丹尼尔便同自己童年成长的故乡产生了一次次的隔阂。
当所乘坐的汽车抛锚在杳无人烟的荒郊,自己本来打算送人的书获被撕下来生火,甚至是给粗俗的司机擦屁股。
这里的居民对文学其实毫无尊重,他们只是觉得小镇上出了大人物,便觉得与有荣焉,所以必须得从丹尼尔的身上得到一些什么。
他被镇长要求坐上消防车,和选美小姐一起巡游小镇,滑稽的如同马戏团里取悦观众的小丑;
丹尼尔受邀参加一个电视访谈节目,主持人却根本不在乎他如何回答,反倒是热衷于在节目打一波广告;
更诡异的是一位小镇上的农民,他要求丹尼尔为自己的儿子买一架价值不菲的轮椅,就因为他们觉得向丹尼尔是名人,问他要钱是理所应当;
而丹尼尔当年的一位发小,如今变得高傲自大。
他骄傲的理由是因为自己娶了当年丹尼尔追求过的女友,如今便可以在著名作家面前大肆秀恩爱;
可是当丹尼尔正准备向发小炫耀自己睡了一个主动投怀送抱的女粉时,他果断没有拒绝;
然而却在发小家,突然得知这个主动献身的热情女粉丝竟然是发小的女儿……当时的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而她投怀送抱的理由根本与热爱文学无关,不过只是想丹尼尔带着自己离开这座封闭狭隘的小镇。
当丹尼尔在故乡逗留的事件越久,事情越来越走向难以控制的局面。
有人在他讲课时,指责他在自己的书里抹黑当地居民,对他恶语相激;
在镇上的画展上,丹尼尔因为不满结果内定而说出实情,却被反对者谩骂与侮辱。
甚至有人将手中的枪管对准了丹尼尔……
电影的最后,用一个开放性的结尾,留下给观众无限的遐想。
丹尼尔在自己的新书发布会上讲述书里的这段归乡之旅,仿佛那些都只是小说里的故事一般。
但当有记者问道故事的真实性的时候,丹尼尔又亮出了胸前的枪伤,似乎在证明着,那些曾经发生过的真实。
丹尼尔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
「我最辈子最杰出的事,就是逃离了那个地方。我书中的主人公永远离不开,我也永远回不去。」
这点明了影片最大的主题。
如豆瓣上意外看到了一条影评说到:
这部电影其实一幕阿根廷版的《莫言返乡记》。
确实,仔细想想这部“拉美人民玩自黑”的喜剧,的确像极了前几年著名作家莫言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回国引发的“莫言热”。
莫言先生在当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回归了自己的故乡高密,被授予“高密人民勋章”。
随之而来的是,莫言先生曾经住过的小院,被开辟成了旅游景点,“莫言旧居”附近的房子租金连翻几倍,周围支起了小摊,卖起了纪念品。
当时,当地政府甚至提出了打造“红高粱文化” 、“莫言文化区”类似的“莫言经济”的口号,不仅受到了有关旅游专家、文化学者的批评,也让莫言先生本人不胜其扰。
在当年《三联生活周刊》的一篇采访里透露了莫言先生对于故乡的复杂感情:
故乡对于他(莫言)有两层含义: 一个是生于斯长于斯的现实家乡,另一个则是他在小说里塑造的文学意义上的故乡。21岁前,莫言一心想逃离家乡,因为那里充满了饥饿、孤独、压抑与恐惧。 但当他真的离开家乡,才发现那些饥饿与孤独的记忆,为他的写作打开了一扇万能之门。
怎么样,这个故事放到《杰出公民》里是不是有着惊人的类似。
电影的开始,丹尼尔盯着池塘里象征着自由的火烈鸟的尸体,暗示着他正在逐渐死去的创作自由。
他深切感受到自己获得的巨大成功与盛名正在成为一种枷锁逐渐束缚困住自己。
就像电影中的台词一样:
「持续不断的热情与些许自豪,都会怂恿我感激他们。感激他们决定了我创作生涯的结束。」
所以他决定返回故乡,追求自己当年走出这片土地的初心。
故乡也是丹尼尔的创作源泉,他在哪里成长,留下了最深刻的记忆。
然而记忆中的故乡早已今非昔比。
如今小镇上的居民,他们感兴趣的,从来都不是丹尼尔的作家身份,他们也不关心男主的学识和文学底蕴。
他们在乎的只是他的名声,和可以带来的利益。
中国人有所谓“穷乡僻壤出刁民”的说法,在这部电影中被导演用讽刺化的桥段表达出来。
每个人都想从这位杰出公民的身上得到些什么,他们甚至利用“道德绑架”来要挟丹尼尔为自己买单,而当丹尼尔拒绝便展开报复。
其实这样的事情在当下的热会早已屡见不鲜。
笔者也经常在网络上见到诸如“某明星捐款只捐XX万”的耸人听闻的新闻报道,这大概是一种典型的“仇富”心理。
而影片的导演巧妙的利用了各种冷幽默式的讽刺桥段来极尽挖苦之能事,嘲讽了那些“于无知之中作恶”的民众们。
他们每个人都站在丹尼尔的身后,勒令丹尼尔满足自己的要求,仿佛一个个拿枪威胁的暴徒一般。
男主逐渐被自己的故乡所吞噬,而最令丹尼尔失望的恰恰是来自于故乡这座小镇的“愚昧”和“不堪”。
而这正是影片最大的亮点,它的故事有多荒诞,讽刺就有多现实!
笔者在看这部电影的时候,会莫名的感同身受。
乡愁。
大概是游子们最深切的感情,可到底是什么样的力量,让我们日夜期盼回归的故乡,变得“凶猛”起来?
我曾努力拼搏是为了衣锦还乡,悲哀的却是发现故乡早已回不去了!
看完这部电影,或许漂泊中的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答案。
PS:本文发表于公众号【迷影映画】(ID:miying1994)
首发于微信公众号:movie432,文末有二维码噢~
只愿你被这个世界温柔相待。
苦口婆心的文艺师太,总是孳孳不息,往读者张大的嘴巴里拼命灌送老火鸡汤。
要知道,“你”和“世界”之间,它们本来就构不成一个冲突对立关系。除了热血的中二少年,没有太多人会觉得,这个世界有了我,真会变得有哪点不一样。
退一万步说,人所能阅历的大千世界,得到的人生经验,往往是有限的。动辄全世界,不如善待身边人。
阿根廷影片《杰出公民》,它讲了一个大作家衣锦还乡的故事。作家赢得全世界至高无上的荣誉认可,但在故乡,却连温柔相待的鬼影子也没有。
电影以写作的章节体,带出一个夹带荒诞,夸张,自嘲和恶搞的故事,把诺贝尔作家黑到家的同时,又折射了小城的光怪陆离变形记。如同许多人的欣赏热捧,我也认为,《杰出公民》是以反转为主要看点。它先把作家捧在天上,信笺如海各种爱戴。一转眼,他又被痛打成狼狈模样。这个人在故乡孤立无援,成为绝对不受欢迎的人物——故事已经游走到了失控边缘,无法收场。突然,电影峰回路转:原来这是作家一部最新的创作。
观众在惊魂未定中,要么偷偷过瘾,要么被狠狠扎心。至于还乡记的故事,不过是围绕写作或电影,经常引发出来的真实与虚假问题探索。究竟是现实一次次击溃了虚构,还是虚构完美加工了现实?
与其说,故乡的人们面目可憎,不如说在作家的梦境,潜意识或创作过程中,这样一批野蛮,暴力的抵抗者是真实存在的。所谓的故乡,老生常谈的回不去,本身就是一个不断重复,可以批量复制,随时潜入的梦。
就如同诺兰的《盗梦空间》,造梦师必须把梦境设计得栩栩如生,从整体布局到微小细节都不能有疏漏。如果被盗梦的对象,怀疑或意识到梦境的存在,梦中的路人会注视着造梦师和盗梦者。一旦梦境被识破,他们会自发疯狂地追杀造梦者和盗梦者,最终使得被盗梦对象醒来。《杰出公民》的结局,滋生在这座荒凉的小城上的古老敌意和蛮横恶意,就是一场梦中杀戮。作家又一次返回故乡盗取宝物,引发了性命危机。
危机四伏的精神冒险,就如同让一个导演回到自己的电影,一个作家进入自己的作品里头。写出打动自己的文字,真实表现你自己,这一度被认为是写作初学者的准则。但你很快便会发现,如此一来,相当损害生命,且很容易掏空自己。如何建构不存在的人与事,赋予生命同灵魂,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那才是一个作家的厉害过人之处。
《杰出公民》表面上是作家被所有老乡玩弄了一把,不过笑到最后的,依然是作家本人。他操纵着神奇的魔笔,让自己成为丧家犬,落水狗和流浪野兽,但他的双眼在黑夜中闪闪发亮,从故乡萨拉斯获取到无穷无尽源源不断的写作灵感。真实的野兽并不是别人,只是作家成为了自己的猎物。他封闭和囚禁自己,像疯魔一样,在精神的黑屋里进行创作。
在形式上,《杰出公民》并不是我平时力推的那类电影。它的导演和编剧名不见经传,整体缺乏影像技巧和场面调度。高清画面的真实体验,导致它没有那种制造间离,让你四仰八叉事不关己的乡愁电影感。
影片几乎少见一段独白沉思,一次浪漫抒情,而是依靠真人秀,连珠炮般的戏剧冲突,玩命揶揄,把每一天新发生的故事扭来变去。众多配角,从接送的司机,到插播广告的小哥,需要镀金的烂画作者还有喜怒无常的老情人丈夫,从造型到言行都十分鬼搞。你实在想象不出,他们在下一秒钟会做出什么破坏举动。
《杰出公民》的玩法,也很容易让人想到前几年大火的那部阿根廷电影:《荒蛮故事》。我把它看做社会新闻大合集,你不太会记得它的影调质感和摄像机运动,却会觉得,这些鸡毛蒜皮的故事,就好像发生在身边。这样的电影,有着直击人心的力度,可以从黑色幽默玩到肥皂剧狗血,看得你举手投降。
我喜欢《杰出公民》,多半是出自对文字工作者的杀伤。暴露别人与伤害自己的纠葛,永远会困扰那些入戏太深的看客。而作为一部进行自我反思的电影,它的认输姿态,至少是不让人讨厌的。
当作家永远离开了故乡,那么,他的读者,就已经不再是那些虚伪却不自知的小城居民。正如即便一个读者或粉丝会觉得,一个作家,一个导演,简直就像给自己写了一部作品,拍了一部电影。但明白人都知道,作品只是作品,电影只是电影。你只能追随它的脚步,却无法进入其中。
至于现实真相,那真是太让人讨厌的存在了。
我相信大多数功成名就的作家包括文化名人对故乡都是爱恨交织的。 虽然很多人口是心非的说对故乡很眷恋很怀念之类的话,但心底里对故乡是鄙薄和抵触的,要不然你叫他们在故乡住一段时间试试,恐怕比这位作家还不堪。 作家有个词用的很好,逃离。 阿根廷的萨拉斯也像如今中国大多数农村一般,只要有那么一点点进取心,土生土长的小镇青年无时不刻想要逃离,逃离愚昧落后,逃离家长里短,逃离世俗和偏见,逃离野蛮和顽固。 是故乡不好么?故乡一贯如此,最多只能说毫无长进罢了。 影片一开始,作家听到那封信来自阿根廷的时候有些惊讶,这说明他好久没有收到老家那边寄来的信件了,继而听到是邀请函颁发荣誉市民和演讲之类的他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但过了一会他打断助理询问阿根廷来信的时候心里已经产生变化。 这说明无论故乡多么不堪,在他的心里还是有所羁绊的。 作家的身份很尴尬,在影片中作家和酒店大堂服务生的交流中曾表露出对卡夫卡的推崇,卡夫卡笔下的人物也全是身份尴尬的,变成甲壳虫或者在城堡外游离的K,都深深对自己身份的怀疑和迷惘。 而作家迷惘的是自己到底是属于这里还是属于欧洲。 一方面作家赖以成名的所有经验和素材都来源于儿时故乡,他加以鞭挞和批判的对象给他提供了名利和诺贝尔奖,虽然在自己的作品中他未必是有多么的深恶痛绝和口诛笔伐,但毫无疑问他是站在局外人的角度来看待故乡的,他所有的言谈举止都已经是一个欧洲人和小镇居民格格不入。 所以一开头他进入小镇就面临一个问题,他是以荣锦归乡的游子身份来萨拉斯和乡亲父老叙一叙拉家常,还是以功成名就的诺贝尔奖得主来故乡发布获奖感言指导写作? 显然执政那些人没有给他选择的机会,一进镇就把他摆在总统山上跪拜,但这只是表面上的,私底下又是各种盘算和利用。 作家的态度是拒绝的,从他反感在消防车巡礼以及拒绝政府给他提供的警车接送可以看得出来,然而就如卡夫卡笔下的人物一样,一踏上故土甚至一下飞机作家就陷入身不由己的状态,不靠谱的接待员让作家见识到了小镇久违的野蛮粗砺和自以为是。 此后的种种无一不是对自己的身份和立场的焦虑,一个认为自己逝去父亲有作家笔下人物的影子而坚持邀请午餐的儿子,一个认为作家应该付钱买轮椅给残疾儿子的父亲,一个因为画作被淘汰时时刻刻威胁作家的混混。 作家向他们坚定地贯彻了自己的思想和原则,毫不妥协,从这也看出作家身上欧化的痕迹。去粉丝家吃个饭怎么了?评画作潜规则又怎么了? 其实这些东西都是走个过场,各类演艺明星对此就驾轻就熟。最后作家选择妥协的是一万美刀的轮椅,但是在姿态上他还是不愿意妥协,他选择匿名购买捐赠。 作家顽固地对抗故乡所强加给他的一切,他给故乡的回应毫不留情面,就像欧洲的精英对阿根廷不留情面。 我想起我有个表妹,她是复旦研究生,有一年回老家,她突然反感起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我小姨,小姨从小出生在农村,长大了又是当了一辈子基层医务人员,所以平时很喜欢家长里短唠叨,我表妹因为在上海待了几年见识广阔,再加上同学的母亲很多是在上海的精英人士,各种言谈举止非常有修养,对比自己的母亲她感到落差很大,那段时间频繁和小姨吵架。 表妹潜意识里非常希望自己妈妈能像那些淑女贵妇那样优雅,但是一个五十岁妇女能改变多少? 作家内心希望故乡是能够改变的,能够与时俱进的,所以他作为一个有影响力的人一开始也企图能给小镇带来积极性的一面,但到最后他发现他唯一能改变的就是酒店大堂服务生的些许命运。 作家深知,无论这座小镇和自己羁绊有多深,自己只能作为一个局外人,远远地冷静客观看待它,描绘它,批判它,而不能让自己深陷其中产生任何纠葛,因为只要自己一进入这漩涡,就会被故乡深深淹没。 然而身为此地的故人,一切灵感都来源于此,自己这一辈子和这片土地是切不断的,这就是宿命,也是大多数名人和自己故乡之间的宿命。 如果说一开始作家还对小镇有些许期望和渺茫的幻想,希望自己能融进小镇,但最后都被现实击碎了,从最后刮光胡子带着淡淡冷酷微笑的作家身上看出,萨拉斯这个小镇从今往后仅仅是作为自己作品的题材库所存在。
结局高能,文化人比文化厉害啊,乡愁什么的都是扯淡。好想@国内电影人,“莫言返乡记”可以提上日程了...
“我笔下的人物没法离开那里,而我却无法回去” 一开始以为是《天堂电影院》的回归故里、然后转到《乐队来访》的近乡情怯、再演变成《狩猎》的人心交战、最后以《奇幻人生》式开放结局收尾。家国、故土、邻里、亲友关系交织在这一出讽刺戏,2016版《荒蛮故事》。“她尽可能地跟随你的脚步,一生如此”
无意中伤,但是脑子里一直伴随着电影,想象莫言回到高密的情景,然后就不由自主的笑了。
人生的热闹,你都知道。从皇室手里接过诺贝尔奖、从镇长手里接过杰出公民奖。人生的尴尬,你都知道。坐在飞机上听到广播里自己的名字、录着电视节目猛然插进的广告。人生的莫名,你都知道。你要给同乡少年买轮椅、去赴陌生人的邀约。衣锦还乡,故居作他用墓园已荒芜。唯独这份乡愁安放何处,你不知道。
@balmes 结尾漂亮,之前的暗示线索瞬间连起来几乎摧毁了全部已知事实。通篇简直就是艾略特The Hollow Men里“Falls the shadow”那三节的视觉化,深刻的认知模糊与情绪隔绝感。其实深究真假又有何意义?故乡始终是回不去的地方吧。
1. 真实。2. 想看莫言的影评。
以不断出现的戏剧冲突推进故事,塑造主人公及群像,其间各种揶揄荒诞,讽刺自嘲,荒唐扭曲,看得人欲罢不能。影片看似呈现着故乡对作家的二次绞杀,实则是遭遇创作瓶颈的腹黑作家的一次心脑刺激,因为了解故土,他一反常态,谦虚低调的回去,果然贫瘠狭隘逼仄的故乡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文思宝库……
在所有文学作品都在讴歌故乡的世界,这部电影真是一股清流。
我在故乡的一百种死亡方法。《杰出公民》以写作的章节体,带出一个荒诞夸张,黑色自嘲的诺贝尔作家变形记故事。片子其实不是我个人主推的那类,影像技巧印象不多,而是依靠连珠炮的戏剧冲突设计,玩命揶揄各种扭变,但主题本身对文字工作者真的杀伤力不小。众多配角从造型到言行都十分鬼搞。
虽然是阿根廷电影,但这种对民族劣根性的自省,以及文化上的自卑与傲慢,放在中国的现实语境下也毫不违和,深刻而有趣,到目前为止的年度最佳。
继戛纳的荒蛮故事之后,威尼斯竞赛又诞生一匹阿根廷讽刺喜剧黑马,对小镇愚民嘴脸的描绘鞭辟入里。一位获诺奖后衣锦还乡的旅欧作家,先后受到万众膜拜的待遇和丑化家乡忘恩负义的唾骂,其间还有陷入拮据境况的冷幽默,被发小和初恋的女儿推倒的闹剧,以及作家内心憎恶和同情的纠结。男主演技很棒
不知道好笑在哪……(认真脸)
新年第一部。是得道莫还乡,还乡道不香,穷山恶水出刁民呢?还是获奖5年,才思枯竭,创作停滞,只能趁机向故乡的库存再次索取,重新消费了一把“我老家那些愚昧落后丑恶的事”,向文明社会的文明人士献媚呢?作家说了,没有真相,只有解读,全看你愿意相信哪个版本。但无论哪个版本,都足够黑色。
这部片的高级之处在于一边讽刺了乡民们的愚昧,一边又讽刺了知识分子的自大,这正是现时代所有逃离了故乡的我们所面临的困境。一部非常“好看”的电影,但后期剧情转折太快,男主的转变不够明晰,似乎再多半小时节奏更佳!
故事不错,锦衣泥行。但我有一个问题,剧组是不是买不起三脚架?
老乡制作的PPT笑到泪崩。
近期看过的最炸裂的片。导演视角比较客观,该抽耳光的都抽了,谁也没漏过。另外,看了这片就能明白,何谓回不去的故乡,就能明白,有些人逃离故乡后,再也不想回到那里去。
接连看了几部市面上的商业片,有成功的《战狼2》,也有不成功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神偷奶爸3》,似乎有些受不了啦,赶紧换个文化艺术片看看。本片倒是大对我的胃口,有内容又有技艺,给人不少启示及愉悦,也该给个满分!
论一个获诺奖大作家的生活烦恼,数码跟拍伪纪录质感,故事主角换成中国的莫言,也许也可。故乡就像里面总是故障抛锚的汽车,不是想象中那般田园牧歌;不成功别回乡,人人当你是撸蛇;成名有钱也别回乡,人人当你是神,拜求若不应,恨你入骨。非得回乡,最好是锦衣夜行,“轻轻回来,不吵醒往事。”
南半球最骄傲的阿根廷人,自黑起来简直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