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创作焦虑引发的想象,各种焦虑的意象很明显了,
他自己想要为普通人发声,可他并未深入普通人,比如Charlie,的故事,反而在想要创作的时候选择与Audrey一起,屈从了平庸、烂俗的好莱坞故事模式,
但是Charlie杀死她、杀死Bill,正是他另一个想以前要创作的自我人格对这种故事的反抗,Barton根本不听普通人的故事,只能这样迫使他不要屈从烂俗故事,认识到真正的创作是什么样的。被警探找也是反抗、觉醒的代价,在制片厂答应写这种烂俗本子,想要摆脱,就像是犯罪一样心虚、困难,作家就像罪犯一样被怒斥,最后写出佳作也被制片厂看不上眼。
但是Charlie让他不会再写出普通的故事,他摆脱Audrey,写出最好的本子,懂得了创作的真谛。烧掉的宾馆,是他创作历程最后的开悟,他不再焦虑,懂得写什么故事,怎么写普通人,不要写烂俗故事。他拿走盒子,离开制片厂,这是他的创作灵感,是Charlie给他的,这不是Charlie的,是属于他的领悟。最终他在海边回答“不知道”,正是对创作的重新认识与理解,他的创作需要更多认识、思考,而好莱坞创作是否值得?也许并不值得。漂亮的女孩并没有拍电影,真正的佳作也不必在制片厂出现。
除此之外,本片的背景也值得一提。背景在二战,舞会都是士兵,老板去参军,两个警察是纳粹。有纳粹暗流涌动,也有需要抵抗纳粹的士兵们,这是社会的焦虑、思想的争锋。一个犹太人对主流的纳粹、隐形纳粹的反抗。最恐怖的是老板,表面是美国军,代表正义,其实也是隐喻反犹太人作家、压制他的人,纳粹即使最后失败了,许多人其实并没有意识到思想的危险、许多隐形纳粹的存在,抵抗纳粹者并不知道为什么要抵抗,他骨子里可能也是一个(潜在)纳粹,这是最危险的。 也就是说,故事可以理解为一个犹太人反对纳粹、但是在纳粹逼迫下怀疑自己,差点屈服,最终觉醒却被主流、无处不在的纳粹迫害的故事。究竟去哪里带来正义?他也不知道。他有的只是盒子,是正义。
脱胎于梅里爱所赋予电影艺术性的戏剧形式的构建,电影在100年的发展中再次从绘画与音乐中攫取可以利用的特点而得以成为一大最具生机的艺术。不可小视的是常被提起的电影文本与戏剧和文学及创作者的关系,而如果加以比较,《巴顿⋅芬克》可能是今年看过最复杂最有趣的一部范例电影。鉴于试图构建一个足够有说服力的框架去理清剧情与电影语言表达的关系,以下的解读的理由并非仅仅会在表述问题的段落直接得到答案,此文对剧情与电影语言的分段也仅仅只是一个粗略的分列而已。
1.戏剧,创作者与电影
影片的建制阶段就详细的表明了巴顿⋅芬克的职业与地位,作为话剧的创作者,第一个场景即交代了他对自我创作的痴迷(无神似乎沉浸于梦中,几乎无视演员表演而注意自己为其撰写的台词)。这里需要说一下戏剧与电影的关系,戏剧并不在意空间的真实性,人物的心理是通过滔滔不绝的话语表达的,这里的现实并非电影的被感知的现实而是一种被理解的现实,也可以说其决定因素是语言的表达也即台词的表达。科恩兄弟有意在戏剧舞台上简短的台词里铺设足够的信息。
戏剧舞台重点台词:
(1).他们会沿富尔顿街吆喝卖鱼...让他们唱出心声
(2).还有你,莫瑞,大卫叔叔也是
(3).我们会收到那孩子的来信,我说的可不是明信片
如果留意的话,我们可以在摔跤手的剧本里找到以下内容:
(1).as the cry of the fishmongers(与查理的第一次会面结束时稿纸的特写)
(2).淡入,莫瑞的家(巴顿⋅芬克打剧本时边写边念)
(3).父亲:那个疯子摔跤手会给我们写信的,我说的可不是明信片。(两位警探在巴顿房间里读他的剧本)
以上可以明显的看出巴顿⋅芬克完成的电影剧本只不过是原来舞台戏剧剧本及对白的原样套用罢了,甚至连人物的名字都是雷同的。
事实上,他在接手电影剧本创作任务时曾坦诚自己不怎么看电影,在面对写作难题时的惊慌超出了我们对剧本作者创作状态的理解范围。摔跤手的生活及搏斗场景远离自己多年的生活积累,老板杰克给出两个限定词“孤儿,女人”被他视为最重要的提示与要求加以使用(其后他在稿纸上写下了孤儿还是女人的自问)。按本人的分析,查理和奥黛丽的角色(与巴顿⋅芬克相处时)正是这两个关键词赋予的属于巴顿⋅芬克臆想出来的加工后的非真实人物(当然,与两人初次见面与外景的部分除外,那些部分他们都是真实的),这点将在其后予以阐明。
对白在巴顿⋅芬克眼中是完成舞台剧的关键,这点与摔跤手电影B级片的属性形成鲜明的反差。首先是遇到一个满嘴脏字的老板杰克,接着是同样电话时粗话不断的制片人盖斯勒,这对于舞台剧对白所需要的雅与文学性简直是天壤之别,更为有趣的是,巴顿⋅芬克似乎也从他们身上学到了不少,这点从与比尔与奥黛丽的交流中完全彰显,郊外聚餐时在奥黛丽面前骂比尔与之后奥黛丽在旅馆里讨论剧本如何写时通篇脏话可见一斑。这点颇为有趣,因为钱的因素他选择了好莱坞,B级片的实际结果让他无法应对,试图借此达到事业巅峰的他精神上与实际处境产生了激烈的对撞,这是接下来需要阐述的现实与梦境交替的重要原因,当然这并不是唯一原因,在空间上科恩兄弟想尽花招,而这点将在电影语言部分再作表达。
电影是以视觉化与动作为重的,这点与舞台剧恰好不相容,即使巴顿⋅芬克最后完成的剧本与之前的舞台剧无太多重叠,老板杰克的话也指明了剧本出在将动作电影所需要的暴力格斗场面变成了内心灵魂的挣扎,这与此电影的定位是最明显的格格不入的地方,它无疑验证了巴顿⋅芬克的彻底失败。或者说,他是一个完全不懂得写电影剧本的戏剧作者,这点也呼应了在舞台下的观众呼喊的Author的身份(非电影剧作者,此处也对照creator的身份,对比电影作者的定义)。
2.现实与梦境(创作幻境)
试图把电影叙事当作事实并按正常的逻辑来理解这部电影是不可能的,电影中多处出现极其不合逻辑的人物状态与场景。企图对现实与梦境(某些角度来说其实也属于创作过程中脑海中浮现的事件与人物的现实化,在此我用创作幻境指代)的交织,推动人物内心的现实化呈现,科恩兄弟在片中不断做着预先的铺垫和提示,相比现代主义电影其处理的还算客气,至少导演尝试不断交代以理清剧情,下面即是对铺垫与提示的梳理。
开头部分的戏剧场景中,有一句台词颇为关键:“Daylight is a dream if you’ve lived,with your eyes closed.(如果你闭上眼,白日也是梦)”。而这句台词前后正是对剧中人是否dreaming做着有趣的争论,从全片的角度看,这里的铺垫不言而喻。
海浪撞击岩石的空镜在此也是一个有趣的对应,个人觉得这不仅与巴顿⋅芬克剧本里的渔民有关,同时似乎预先提示了历史在其中作为重要标记的作用,这与主角犹太人的身份与二战有一种无法用语言完整有力表述的关系,当然墙上照片里的大海与女人也借此被赋予提示性。借助照片,巴顿⋅芬克完整的在脑海中呈现海浪的声音,这也为其将整个旅馆彻底填充为创作幻境一个最为有力的开始。
其后被忽略一个重要镜头,是巴顿⋅芬克从旅馆电梯出来走向621房间的一个十分细小的细节。此处有三个镜头,第二个镜头里,右边可视的有门牌号的房间正写着621,而巴顿⋅芬克左看看右看看就这么走过去了,接下来的一个镜头里,可视的门牌号为619,按照其后与623查理的空间位置来看,显然巴顿⋅芬克在如迷宫般的走廊里已经有些迷失了。
接下来是查理换了背带(与第一次出现时背带不同)和领带的段落,这段落之前是由巴顿⋅芬克望着稿纸发呆所提示的创作幻境段落。这里查理被赋予了“孤儿”这个限定词的身份,其后教巴顿⋅芬克摔跤的部分提示了另一个重点词“摔跤手”。由于这两点的表露过于直接,加上查理与巴顿⋅芬克的着装几乎相同(请注意背带与衬衣的条纹),我判断此处必为创作幻境。巴顿⋅芬克成功的将预设的关键词与人物笨拙的代入现实生活中(前文已指明他缺乏如此的生活经历),而成功的改造了查理这个保险推销员的生活。其后体验被设置成为穿鞋这一行为,提示性的文字出现:“穿紧身衣的大块头”,而其后查理出现,幻境再次出现,这时隔壁的鸳鸯问题被查理提出,这正好发生在巴顿⋅芬克与比尔和奥黛丽见面之后,比尔在会面中用schoolboys指代他,会面中他明显倾慕于奥黛丽,很明显这里为第三个幻境的重要提示和铺垫,而且这一夜的结尾段落,楼上有明显的挪动物体与拖拽的声音(疑为与查理处理奥黛丽尸体的对应)。
最有争议的第一个段落时奥黛丽深夜的造访,对于初次见面就能让比尔的情人来旅馆完全不合逻辑,而且两人见面后,巴顿⋅芬克大骂剧本难写,对于听见对面鸳鸯声音的查理此时仍在隔壁却没有来干扰二人,此处可以证明查理的虚构性。个人认为此段是巴顿⋅芬克对比尔的反击,一是揭露奥黛丽实为比尔的捉刀人,二是进一步霸占奥黛丽(发生关系这段无法按逻辑解释),三是杀掉这一让比尔达到巅峰的女人进而毁掉比尔的事业。其后,两位警察说到比尔死去的消息个人感觉是此目标的最终表达。查理面对尸体的呕吐与警探所指明的查理的身份完全不符,这个部分本人认为是巴顿⋅芬克急于在面对警察后寻找替罪羔羊时给查理性格的再次补充。
圣经段落与造物者的身份感觉被多数人过度解读了,实际相比科恩兄弟努力铺设的交织场景来看,此处段落只是一个书与书,书中内容与现实内容的单向联系,而并未象其他细节一般具有构建全局的作用,所以此处幻境的圣经解读放置在后面加以说明。这里,精神恍惚的巴顿⋅芬克看到的电梯员似乎时处在梦游状态,两位警探的名字与其后的“Hi,Hitler”对应,这使得巴顿⋅芬克的犹太人身份和与比尔聊天时指出的为同胞做点事被再次强调。墙纸的脱落也有了最终的理由,查理心中的怒火加热了一切,燃烧的走廊,巴顿⋅芬克走出门时消失的尸体已经证明了最终幻境的结束。有趣的是,查理与巴顿⋅芬克最终的对话以指责开始以查理之前情绪截然相反的柔和(Don’t be)结束,查理承担了所有罪责,这是剧作者赋予他的改写他的生活的一切。
这样看来,似乎现实与梦境(创作幻境)的相互联系都得到了解释,但科恩兄弟除了这些提示与铺垫外还在细节之处做足文章,这点与电影声画语言有关,以下是相关的清理。
3.空间,声音及表意
影片将现实与梦境(创作幻境)段落通过空间强烈的分隔开,旅馆里为主要呈现后者的重要场所,现实场景则为社交场景,外景或多人场景。旅馆的相对密闭,窗户坏掉,走廊深幽似乎有着催眠作用,墙壁墙纸的脱落和不属于沙漠的蚊子加重了空间给人的压迫感与不现实感。走廊里全是鞋子却毫无人影,墙壁隔音效果差却有着奇怪的响动,恐怖片的处理方式在这里被特别使用。当然声音与其配合才是居功至伟的,更有趣的是纸上的文字甚至改变了科恩兄弟对环境音的处理,同时现实声音再次创造幻境里的声音。
首先必须提到片中重要的提示音:铃声。
开场字幕部分时,有节奏的三角铁敲击的铃声响起,加兰呼叫巴顿⋅芬克时铃声再次响起,其后巴顿⋅芬克住进旅馆,旅馆的铃与电梯的到达声音似乎如催眠的提示音一般,这样通透的铃声进而也在揭示空间的幽静与空旷,与有源音乐的场景的对比再次分隔。
其后,现实声音创造了文字,创作幻境进而又改变了环境音。最为明显的是巴顿⋅芬克第一次写的剧本中有这么一句:Early morning traffic is audible.细心留意两人第一次见面时的环境音可以发现有两处较为明显的车鸣笛声,而其后改为:It is too early for us to hear traffic.此后这唯一现实的环境音也被去除,唯一保留的是不知其现实性的与墙和地面的撞击声,撞击声同样也来自还为粗剪的摔跤片,声音在此及打字机部分被特别加重,有力的表现了巴顿⋅芬克的恐惧感。隔壁穿透的呻吟声与两人发生关系时的呻吟与穿透水管的摔跤片的大叫合为一体,更加证明声音发自创作者本身,而非现实情境。
前文已经说明海浪的提示性,声音作为展开创作幻境的依托,成为巴顿⋅芬克构建故事的第一参照物。
从摄影角度来说,高低机位的多处使用勾勒出巴顿⋅芬克幻境的虚拟性,如此处理结合特写与主观镜头加大了巴顿⋅芬克对内心的挖掘与思索。而旅馆以外的场景中,几乎都是正常机位的处理方式,此对比也同样是对空间的一种分割。再者,巴顿⋅芬克唯清晰的大远景出现在结尾,个人认为这是他彻底走出幻境的标志,臆想的源头(海边的女人的照片)被呈现成为真实的现实,以创作彻底的失败面对照片的“成真”,试想也许他正是独自一人逃到美国,父亲叔叔早已在纳粹的枪下身亡,而那个小包裹就是逃离时他的所有,从前它和打字机在一起,而他现在已经无法在好莱坞使用打字机了,而他觉得海边的女子in pictures,似乎还处在幻境中。
圣经的段落,造物主的臆想毋庸置疑,尼布甲尼撒二世引出了对回忆梦中内容的渴求,若法术者不能帮助,则被凌迟处死。这段似乎呼应了奥黛丽之死,却不那么确切。巴顿⋅芬克一直从所构建的幻境中吸取创作的源泉,奥黛丽讲出了比尔创作摔跤手剧本的具体方式却依然死亡,所以此段联系并不合理,但如果把奥黛丽看作比尔的《尼布甲尼撒二世》的创作者,那么联系圣经开篇,或许梦中杀害奥黛丽的巴顿⋅芬克成为真正的造物主或尼布甲尼撒二世,他用自己创造的角色杀死了比尔。
4.有趣的指代与对应
(1)舞台剧结尾,一个穿着打扮和手提箱与之后来福枪解决警探的查理极度相似的男人上场谢幕。
(2)巴顿⋅芬克与比尔第一次见面时,谈到摔跤片时,比尔说巴顿⋅芬克的手在滴水,对应墙纸脱落渗出胶水,还有查理耳朵流脓。
(3)查理说:Where there’s a head,there’s hope.与其后杀人砍头的行为。
(4)拍击蚊子后,在门边的一个镜头里,巴顿⋅芬克手上的血迹夸张的大(他并没有再次接触奥黛丽的尸体)
(5)最后海边,巴顿⋅芬克问女子“in pictures”的双关。
这部电影是以作家巴顿·芬克为主线,脑中的本我查理为暗线进行交叉叙事的电影,讲的是芬克本人在写作当中的自我意识与外界声音的争斗,将潜意识世界与真实世界在封闭的旅馆空间中交织在一起。但是芬克和查理分别由两位体貌差异巨大的演员扮演,会让人觉得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即便这样理解,整部电影也是完整的,这就是这部电影比较精妙的地方,可以有非常多种解读。
巴顿芬克的剧本在百老汇得到好评,他的作品以平民视角为主,他本人也认为戏剧应该属于大众而不是贵族阶层。好友建议他去好莱坞闯一闯,芬克决定去试试,但是他心里也很害怕商业化的好莱坞会背离他写作的初衷。
芬克跟好莱坞公司老板碰头,老板对电影一窍不通,但他希望芬克写一个摔跤手的剧本。他说好友看过他的百老汇戏,很好看但是有点娘,他希望芬克写一部男子汉的摔跤电影(就是好莱坞式的,没有情节的肌肉男打斗戏)。
哭泣的查理
芬克回到旅馆,对着打字机写了个开头就写不下去了,他很苦恼,这时隔壁传来查理的哭声(其实是他自己在哭,觉得要违背自己的初衷去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剧本非常痛苦),芬克觉得他很吵,于是查理敲门进来。
查理自我介绍说自己是个保险推销员,他干活很尽心也很辛苦,就是一个普通的底层老百姓。芬克说我是个作家,我描写的就是你这样的老百姓。
查理说,有什么能帮忙的就叫我。
芬克说,你只要保持你的本色,就能给我帮上大忙。
从这段对话中不难看出,查理就是芬克本人的想要保持的自我,因为在好莱坞谋生需要改变自我,于是查理作为芬克的意识单独出现了,并且与他对话,芬克想要查理保持本色,也就是想让自己保持本色。让自己看到查理时,就记起写作的初衷,提醒自己不忘初心。
耳朵发炎的查理
芬克与导演见面,导演非常瞧不起写字的,让他去找个编剧请教一下,说扔块石头都能砸中一个作家。芬克于是去请教好莱坞著名的编剧比尔,芬克对他仰慕已久,但是比尔经常借酒浇愁,发酒疯。他注意到比尔漂亮的女秘书奥黛丽,一见倾心。
晚上回到旅馆芬克对着打字机一筹莫展,查理敲门进来,说自己耳朵发炎了。芬克说你怎么不去看医生?查理说,看医生有什么用?医生又不能给你换个脑袋!
耳朵发炎指的是芬克听不进去别人的建议,别人觉得他有病(不愿意按好莱坞游戏规则玩牌),应该去看医生,但他却不愿意改变自己。耳朵发炎是别人对芬克的看法,他把这种意识具体化的转移到了查理身上。
查理又和芬克谈起了女人。芬克说自己因为干作家这行没有过女朋友,似乎有些不公平。查理说干保险让他跟趁女人丈夫不在家时可以和她们偷欢。
谈论女人是因为芬克对奥黛丽动了心,但是他不了解女人,而且这个女人是有“丈夫”的。查理则告诉他女人会在丈夫不在家时偷情。他通过查理暗示自己女人是喜欢偷情的,所以奥黛丽是可以得到的。
比尔赠书
比尔,奥黛丽与芬克聚餐,比尔送芬克一本书《尼布甲尼撒二世》,并写下赠言:希望这本小小的消遣能帮你暂时摆脱非力士的纠缠。非利士人,指反犹太人。这段影射的是《圣经》中参孙的故事。参孙不能抵挡女色的诱惑,被非利士人挖其双眼并被囚于监狱中推磨,受尽羞辱。
看到芬克和奥黛丽“眉目传情”,比尔提到自己的一个作品:“所罗门之母”。《圣经》所罗门之母:所罗门是通奸之子,他的母亲的拔示巴与大卫王通奸,并毒害拔示巴的丈夫。
比尔借酒说疯话:现在我已经象条老母狗,在地上打滚,要人家来搔搔我的肚皮解痒痒了?我筑堤坝,你挖墙角!
比尔在聚餐上的所有行为,都暗示了奥黛丽对芬克蠢蠢欲动,就像发情的母狗。也通过《圣经》暗示他们不会有好下场。
看病的查理
对着打字机的芬克依然写不下去。查理进来聊天,说女人都很很粗俗很残忍,但是我却背负着十字架(比尔的《圣经》警言)。我给她们提供保险(保护奥黛丽不受发酒疯的比尔伤害),她们却没有一点谢意(意思是奥黛丽不主动)。
查理说自己去看了医生,医生居然找他要钱,他很生气。接着查理说自己要离开几天,出差去纽约芬克的地盘,他回来时芬克的剧本肯定就完成了。
查理去看医生却和医生吵架,表示芬克依然认为自己没病,是医生觉得他病了。查理的缺席和离开,就是医生开出的药方,查理就是芬克的病根,让他无法改变自己,芬克决定要违背自己意志写剧本,所以让查理回纽约。
通奸之夜
芬克的剧本依然只有开头几句话,导演知道后非常生气,给他放了几部好莱坞摔跤电影,叫他就按那个套路写剧本。芬克看完那些粗制滥造的电影后很沮丧。
回到旅馆,芬克给奥黛丽打电话求助,奥黛丽来到旅馆他们做爱。第二天早上芬克发现奥黛丽死在自己身边,非常害怕,查理进房帮他处理了尸体。
这段是芬克的想象,芬克通奸之后想起了比尔的《圣经》警言,很愧疚,于是在潜意识中设定奥黛丽被查理杀死,把罪责让“淫荡的女人”承担,并且这个女人受到了惩罚。
查理的礼物
好莱坞的老板对芬克的剧本期待值极高,甚至不惜吻他的脚,芬克感到压力很大。
回到房间,准备出差的查理把一个包裹给芬克保管,说这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东西:一个人的重要的东西,甚至想终生保留的东西,竟只有这么一小盒,我觉得……我觉得这的确够惨的。
盒子的大小,正好装下一个人的脑袋。其实盒子里的脑袋就是芬克本人的,查理告诉他这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东西,要好好保管,人不能丢了自己的脑袋,没有自己的主见和想法,那样和行尸走肉没有什么分别。
临走前查理说可以把他(芬克自己)写成摔跤手。
查理走后,芬克把抽屉里的《圣经》翻开,打开的那页圣经上,有如下的句子:“尼布甲尼撒二世对加勒底人说:如果你们不给我解释梦,我就把你们碎尸万段,把你们的营帐变成公厕。”
《圣经》中对释梦的描述:加勒底人是巴比伦的知识分子,尼布甲尼撒王制定一个计划来考验他们,让他们解释自己做过的梦,但是自己却说这个梦已经忘记了,如果加勒底人不能解释这个他自己都不记得的梦,就要将他们碎尸万段,把他们的居所变成公厕。
《尼布甲尼撒二世》是比尔送给芬克的书名,表示整个好莱坞就是尼布甲尼撒王朝,这些作家都是奴隶加勒底人,比尔第一次出场就在公厕里呕吐,他的营帐已经被变为公厕,但是他却砌砖“不让粪水流入家中”。尼布甲尼撒二世隐喻的是好莱坞的老板,让这些签了合同的奴隶作家写出“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梦”,让别人揣测自己都不知道的想法,否则就将他们处死(雪藏)。
芬克又往前翻到创世记章节,圣经上出现如下的句子:“在曼哈顿东南区的一座棚屋内,可以听到街上的嘈杂声。上帝说:让光明降临。”芬克得到了上帝的指示,那就是以自己的意志(查理)写一个剧本来释梦(但以理得到上帝的指示,给尼布甲尼撒释梦)。
连环杀手查理
芬克开始构思灵感时,两个警察出现了,他们说查理是连环杀人犯,他的作案手法是砍头并且藏匿人头。这两个警察很反感犹太人,他们就是比尔签名中的非利士人,参孙(芬克)因为通奸被非利士人折磨。这两个警察也一直追捕查理。
回到房间,芬克将查理“最重要的礼物”放在打字机前,耳朵塞上棉花,一气呵成完成剧本,并且非常满意自己的作品,给好友打电话说这是自己“最重要的作品”。
在构思和写作剧本开始时,警察的出现就已经暗示芬克被常人视为“疯子”了,被好莱坞视他为危险的罪犯,查理砍人脑袋就是让那些行尸走肉真正的死去,他杀的人都是已经被奴化的人:家庭主妇,医生,比尔,奥黛丽。
写完剧本的芬克十分自豪,他来到舞池中央,和军人抢舞伴,军人十分不屑,芬克却大声高喊道:我是作家,你们这帮恶魔!我是搞创作的!我以创作为生!我是创造者,这就是我的制服!我为平民百姓服务!我就在这里战斗!
舞池这段暗示他的剧本是反好莱坞的,是让人们拥有自我意识的,他就像一个军人一样,为保护人民的自由思想而战斗!
火炉中的查理
警察再次出现,查理踏着火焰从电梯里出来,一边开机关枪扫射一边高喊:我要向你们显示意识生活!希特勒万岁!整个楼道里的火焰越来越高。
火焰来自《圣经》但以理向尼布甲尼撒显示神迹的故事,但以理三个朋友只信上帝,拒绝信尼布甲尼撒的神于是被丢进火炉,结果毫发未伤,而王的士兵都被烧死。电影里着火的旅馆就是火炉,希特勒警察都被芬克的意识给杀死。
查理:说老实话!我怜悯大多数人。看到他们受罪,我的心有如刀绞。他们在泥潭里陷得多深,我懂,我同情他们。所以想帮助他们。是的,我知道事情弄到领导机构一片混乱该是一种什么局面。
最后查理在火焰中打开自己房门走进去,对芬克说:我可是在这里定居的,你懂不懂?是你闯进了我的家。你反倒埋怨我太吵闹!
意思是芬克应该主次分明,不能用旁人(旅客)的观点来代替自己思考。那些想要奴役你思想的人,应该被枪毙,砍头和烧死。对于那些深陷泥潭的人,应该用文学作品去帮助他们。
海滩上的画报女郎
芬克把完成后的剧本给好莱坞老板看,老板非常不高兴,说他要的是动作戏而不是和灵魂搏斗的人,观众希望看到身材伟岸,精神也伟岸的好莱坞式摔跤手,没有人愿意为英雄受难的电影买单。而芬克的剧本就是娘娘腔,你是一个没有才华的作家!我们绝对不会拍摄你的剧本!
提着查理的礼物,芬克来到海滩,见到了旅馆墙壁上美丽的画报女郎,女郎问他盒子里是什么,他说不知道。
他问她是不是拍电影的,她说不是。芬克被这个真实的女人迷住了,好莱坞画报中的女人永远不会回头看你,海面永远平静,没有巨浪冲击岩石的残酷,远远没有真实生活鲜活美丽呀!至少他留住了自己的脑袋,可以欣赏这样真实的美景。
史上最晦涩难懂的电影之一,原来答案全在书中。首先,巴顿与梅休夫妻聚餐的场景。看到巴顿和奥黛丽“眉目传情”,梅休提到自己的一个作品:"the story of Solomon's mammy"(然后马上被奥黛丽打断)就是圣经中所罗门的母亲拔示巴的故事(撒母耳记下第十一章):拔示巴在沐浴的时候被大卫王发现,后者动了淫欲,与其通奸,后来生了所罗门。在生所罗门之前,大卫王还设计把拔示巴的丈夫乌利亚害死了。梅休举出这个例子的戏虐成分不言而喻。而且由此可以推论出,梅休很可能是在巴顿和奥黛丽沐浴爱河之后被杀的(假想杀手是查理)。
然后,巴顿在旅店送走查理之后的场景,也就是他的身心经受摧残,处于绝望边缘的时候,无意中翻开抽屉,发现这本圣经,并“随手”翻开一个章节,正是但以理书第二章第五节:“尼布甲尼撒二世对那些(术士、用法术的、行邪术的和迦勒底)人说,我不能回忆起我的梦,你们若不将梦和梦的讲解告诉我,就必被凌迟,你们的房屋必成为粪堆。”这段与巴顿的遭遇不谋而合,这里的梦应该指的就是巴顿一直想要的创作灵感,但是现实的他却处在极度困惑当中。而奥黛丽恰好也在当时被“凌迟”了(假想杀手是查理)。“尼布甲尼撒二世”也正是聚餐时梅休送给巴顿的那本小说名称。
随后,巴顿翻开圣经的第一章,发现自己的作品赫然写进了创世纪的前两段。这段正表明巴顿狂妄的内心认知(把自己当作全能的创造者)和迷幻的精神状况。因为圣经中的尼布甲尼撒二世正是一位高傲得把自己当作全能的造物主的君王,后来被上帝变成野兽作为惩罚之后才得到觉醒,开始服从上帝。巴顿痛苦的遭遇正与之呼应。
此外,请留意梅休送巴顿那本书的赠言:may this little entertainment divert you in your sojourn among the Philistines(希望这本小小的消遣能帮你暂时摆脱世人的纠缠),而在影片末尾,巴顿写作完成跳舞归来,被两位侦探铐在了床的铁柱上。此段故事正好呼应圣经士师记中Samson(参孙)的遭遇。和巴顿一样,参孙也是位犹太人,而两位侦探,正好影射了Philistines非利士人,意指反犹太人,从他们的名字Mastrionatti 和 Deutsch(影射二战的法西斯两大魔头意大利和德国)很容易看得出来。而巴顿,刚好被他们”纠缠“了。
士师记中,参孙蒙上帝赐的力气,本当可以有更大的作为,可惜他个性顽强,不能接受旁人的提醒及劝勉尤其是在婚姻的事上,不尊重以色列人的律法和父母的劝戒,随自己的喜好,娶非利士女子为妻。(此处,与之呼应的是巴顿不听他人劝诫,忽略身边的普通人查理讲的故事,以及他对婚姻模糊的态度)他更随意放纵肉体的情欲,与妓女和坏女子大利拉交往,不知儆醒,以为自己可以一面享受肉欲,一面保有力量,最后不能抵挡女色的诱惑和纒累,泄露了超人力气的来源和秘密,给敌人有可乘之机,被非利士人挖其双眼并被囚于监狱中推磨,受尽羞辱(此处,与之呼应的是巴顿和奥黛丽的偷欢以及后来被侦探羞辱)。
参孙因头发被剪,结果力量全失,被敌人关在监里推磨;虽然心中懊悔,却也无计可施。后来,非利士人在向他们的神祇大衮献大祭时,想利用此时机,再次羞辱参孙,于是就把参孙从牢里带出来,要在他们偶像庙里戏弄和戏耍他(此处,与之呼应的是巴顿被两个侦探铐在床上);此时参孙向上帝悔改,求上帝再次赐力量,同时他的头发也渐渐长起来,他一到大衮庙,就抱住庙中两根主要支柱,身体尽力往前倾,结果柱子及房子就倒塌,压死了在庙中的敌人,自己也牺牲了。(此处,与之呼应的是查理用手掰开床柱解救巴顿,也可以推论出查理后来应该被因火烧而坍塌的房屋砸死。)
综上,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就是查理很可能是巴顿的人格分裂的产物。除为对应以上圣经的内容外,通过以下几点也可以看出:首先,请留意查理这个人物从来没有单独出现,而是每次都和巴顿一起出现;然后,巴顿另一侧的房屋里有人嘿咻,查理正常来讲是不可能听见的,而且奥黛丽被杀,疑点重重,除了巴顿自己,外人很难参与;另外,在被两位侦探审讯时,巴顿预感:查理回来了,查理果真随即出现;紧接着,在烈火中,巴顿的话从查理口中冒了出来(the life of the mind);还有,巴顿和查理摔过跤,后来巴顿的作品描写的正是主人公与自己的灵魂摔跤。等等。当然,查理的确切身份并不重要,制造人格分裂和强调命运的不确定性一直就是科恩兄弟的“惯用伎俩”,就像最后美女问到:那个盒子是你的吗?巴顿回答:我不知道。所以本片中人物的塑造其实都是为了呼应圣经和突出主题:明线直指好莱坞商业化的堕落现状,暗线剖析作家创作的心理境界。
对一部好电影的诠释和理解通常是多角度的,不同观众从中得到不同的东西,对一部意像丰富的超现实电影更是如此。Barton Fink是一部充满了隐喻的超现实电影(这字眼听起来有些唬人),因为如果光从表层故事来理解,不但故事平淡无奇,很多细节还无法讲通。
从一开始,像梦一样氛围就告诉观众“别当真,这只是一个玩笑而已”。下来就算再可怕、诡异的场面,也是夹杂着让人忍俊不止的幽默,仿佛一个让人难受、又怎么也醒不来的噩梦。
颇有成就的作家,为什么要在这家破旧如弃楼、空无一人、只有一个怪异服务生的酒店就住?地处沙漠的LA Hollywood,为什么酒店内会成天弥漫有雾气、蚊子成灾(而且好像只叮Barton一人)?像这样的细节太多,不能一一细数。这样的情节,只要往深一层的喻义去想,才能想得通。
这个Barton作为作家的可悲之处,在第一次与胖子Charlie谈话时就非常明显。他在保险推销员Charlie面前大谈艺术创作,用尽最迂腐最文绉绉的文学语汇,跟Charlie讲的粗俗不堪的语言形成强烈对比。只有Charlie在听他讲话,而他,一个口口声声说要把艺术变为普罗大众的东西的作家,却忽略Charlie三次提出讲他的故事,只顾着自己像演舞台剧一样高声吆喝作家的责任。实际上他根本就看不起这些他笔下的普通人,没有丝毫去真正了解他们的欲望。结果Charlie无趣地离开了。这一场戏很精彩,对以后情节发展有很重要作用。
后来Charlie把两个警察杀了,站在目瞪口呆的Barton面前,批判他说(记忆中大致如此):你只是一个带着打字机的游客(a tourist with a typewriter),这是我的家,你跑到我家来,还抱怨说我太吵了!
这便是他陷害Barton的原因吗?难道他真的是一个疯子,看谁不顺眼就杀?在另一出恐怖片这种解说也许足够,但不是这部。“带着打字机的游客(a tourist with a typewriter)”,这是对“作家”这一行业的多么精辟的讽刺——同时写剧本的导演对此一定深有感触。作家做的事情就是到不同人的内心去旅游,把采集回来的故事添油加醋地写下来,以供读者取乐。他们不需要在别人的生命中停留很久,无论这些人受着怎样的折磨,作家也没有责任去帮助他们改变什么,甚至连体会、理解他们的处境(empathy)也只是一种短期的体验,短短的假期结束就转身离开。可是他们常常带着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来看这些普通人,像惹人讨厌的游客,跑到别人住的地方去不负任何责任地取乐。
这段对话放在这里,Braton刚从“创作”成功的喜悦中狂欢回来,在舞厅里骄傲地把自己封为“创作者(creator)”——马上便被人打倒踩在脚下,对比起来看很有戏剧效果。
Charlie要彻底破坏的,便是这样一种傲慢虚伪的,自我神化(creator是上帝的工作)的作家的态度。其实Barton也是在受了Charlie的启发后才写得出东西。
Charlie为什么把温柔体贴的Audrey杀了,还有失意作家Bill?因为他们也代表了一种导演所唾弃的作家态度。Bill的黄金时光已过,他甚至要靠自己的秘书来帮他写书;Audrey轻易地就说出来他写书的“公式”(fomula),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公式,因为它只是迎合商业化电影业的东西。Audrey漂亮温柔,面对Bill的放纵颓废一再宽容。当Barton质疑她对Bill的宽容,她以一种近似女神的慈悲说:“Empathy requires understanding.(要有同感先要去理解。)”可是这个Audrey并不是一个正面的形象——在她的帮助和鼓励下,Bill只能写出一些公式化的东西(现在商业化社会很多书和电影就是这样写出来的)。她鼓励的是一种对商业化电影化乃至整个社会的曲从。在她的诱导和纵容下Bill一直在酒精中醒不过来,文学从引导的角色堕落为迎合。当她把这个秘密教给Barton时,他一开始表示惊骇至极、深恶痛绝(演员的表演很戏剧化,搞笑至极),后来也不知不觉滑进了Audrey的温柔乡。向商业化的社会低头,便是一件这样容易的事。
然而Charlie不同意,他把Audrey杀了,还留下一个很重要的盒子给Barton,并说在这件重要吉祥物的帮助下,说不定他可以写出很好的作品来。
结果他写了。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大篇他认为最好的作品。可是一直看好(或者表面上看好)他的老板不喜欢这篇东西。当他可怜巴巴地小声说:i just want to show you something beautiful. (我只是想给你看一些美好的东西),肥头大耳的老板显然不吃这一套,一味地贬低他的作品,一再地强调说要action(动作),一些很肤浅的东西。他所厌恶的,恰好就是Barton(以及大部分观众)认为一部深刻的作品里最重要的东西。看到那一幕,就像看见一台用金钱驱动的机器碾过一丛好不容易开得灿烂的玫瑰花。在那里工作的作家,不过是讨好看客的妓女,把自己灵魂中最敏感脆弱的那部分拿出来示众,还要摆出迎合看客的姿态。
这场噩梦虽然可怕,却不乏启示,结尾更不是毫无希望。Charlie虽然消失了,但他给的盒子还在。那个给他带来灵感的信物,他还处处带在身边。当沙滩美女问他“那是什么”,他说不知道;“它不是你的吗”,他也说不知道。看到这里,大部分的观众大概都会猜想那是某个死者的头颅,从大小形状看都很符合。电影就在这里结束了。这样的开放结局,给了Barton选择的自由。他还是很迷惘,他不知道他的灵感在哪里(所以他不知道盒子里是什么),他甚至都不知道写作是不是可以由他作主(所以他不知道盒子是不是他的),可是他有选择的权力(free will)。
另外,Charlie的解决事情的方式,帮那些受苦的人结束生命,这种极端的方式,跟同样说要“理解”的Audrey完全相反。这让我想起《格斗俱乐部(Fight Club)》。原来那部小说里那种极端的“救世”方式并不是独一无二原创的,发现这个使我多少有些失望。
(Barton Fink,是不是 bottom think 的谐音?“用屁股来思考”,导演的一个玩笑……)
作为知识分子的作家,会想着要体恤关怀,捍卫创作的纯粹,于是破坏这种纯粹的两人死去,但他心中有根本没有关怀;还会想着保持作品的艺术性,可是又想得到包括庸俗的金主在内的大众的认可。为了自洽,只能把自己搞疯,但不能全疯,要那种穿行在虚拟和现实中的疯,或者来场炼狱以求涅槃。
这是部著名的融合了大情节,小情节和反情节的作品,但也可看作是荒诞的小情节悬疑片,一如大卫林奇的那些作品一样。既然是反情节,那么不合逻辑和不和逻辑之下的隐喻则就很重要,这一点巴顿芬克里的华章俯首皆是,但是关于小情节内在冲突和大情节外在冲突,简单来说,很扯,所以这是部典型的反结构电影
科恩兄弟总是给我惊喜,走向另外一种深度,显然与世俗化的大众营生格格不入,因为这种电影国人大概是没多少喜闻乐见的,太TM荒诞了。然而对于创作者的反抗和申诉,显然这也许仅仅是一种方式而已,不痛不痒,生活照旧。现在越发地喜欢科恩风格了。8.5
总想到萨特的《恶心》
查理就是旅馆,旅馆是巴顿的潜意识,查理是巴顿的本我。摔跤是另一个隐喻。毁灭发生在他的头脑中。
科恩兄弟代表作,获戛纳金棕榈奖。①以超现实和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展现作家内心的痛苦与快乐,虚实无界限;②声音剪辑极佳,音画错位,表现性与超现实音响;③旅馆走廊低视角,致敬[闪灵];④荒诞的凶杀与追捕戏,诡异的绿色脱胶墙纸,蚊子,耳朵,海滩风景画,麦高芬之盒;⑤我与灵魂摔跤。(9.5/10)
每个作家都是生活在现实与虚幻边缘的人,痛并快乐着。
1.圣经揭露——作家的自大与作家陷入才思枯竭的挣扎、逃避;2.脱落的墙纸、蚊子、墙上的女人画像、闷热的空间、隔壁房间的吵杂声等等组成的旅馆环境,俨然是作家创作时的煎熬所产生出来的幻境;3.而影片同时让我们展示了各种光怪陆离的龙套角色,他们都在呈现着影视圈的生存环境对于人的异化;4.人格分裂。
那间破败诡异的旅馆太有《闪灵》味道了,包括摄影带来的幽闭感、淡入淡出和超现实道具,共同组装出了剧作者内心炙灼的炼狱。灵感与痛苦总是相伴生,因此拍死恼人的蚊子也意味着灾厄来临。对好莱坞编剧行业血淋淋、黏糊糊的真相,科恩兄弟的暗讽不可谓不透彻,唯独造梦技巧尚存局限,各个配角隐含的意指也并不难猜,让这场日光下兜转的人格摔跤游戏略少了些余味。后半段的悬疑犯罪包装很出彩,无形道出一个悲伤而亘古的事实:普通人死守的艺术野心,在杂沓的外界压力前毫无胜算,最终仍要臣服于掌权资本家和大数据推演的二流市场定则。
创作是一件容易走火入魔的事,科恩兄弟将观众直接带入到巴顿·芬克的精神世界,去领略创作者的煎熬与崩溃,也可能是在展示一部电影的是如何的难产,然而好莱坞的大老板总是对这种描写人精神层面的剧本嗤之以鼻,科恩也来了一次创作理念上的自白,大赞。
我想它对作家的描绘可能是比较贴切吧,我从来没当过作家,我不清楚。我不是很喜欢这个Barton动不动就说自己多么理解你们平民,就好像自己不是平民似的,当一个平民作家却不自认为自己是其中一员的我觉得这种思想很欠打。其他的,我觉得这片子就算拍摄手法有一点超现实色彩我也觉得一般而已。
一开始就把它当惊悚片看的,没想到细微之处串联起一个主题:好莱坞编剧写作方式的媚俗和肤浅,好莱坞对作家灵魂的摧残、灵感的扼杀。如此一个众人皆知的事情被解构成很多迷语和线索,成了一部116分钟的电影,而且电影一开始主角就说出了主旨。这也许就是电影所异乎寻常的地方吧。
一个作家的噩梦,迟迟不能醒来。它耻笑的是这样一类知识分子,他们声称自己try to help out,心怀理念,却言行不一,轻则拥抱市场,重则只会沉浸在自己制造的幻象里。有一天幻象成真,海报里的沙滩女郎突然出现,可惜她只是来告诉你,Don't be silly。这事可以选择,要么和灵魂摔跤,要么和世界抗衡。
科恩玩潜意识精神层面这些缺点与生俱来的邪气,感觉过于刻意了,不浑然天成,也不够潇洒。
关于创作焦虑的电影不少,且多有神作,如《改编剧本》《闪灵》《母亲!》……《巴顿·芬克》也很好。影片将剧作家的头脑实体化为一座旅馆,作家走进去,打开一扇门,遇见了诸多怪事,最终灵光乍现完成了创作。从《搏击俱乐部》的角度看,本片是摔跤俱乐部,也是两个自我的交战。也把好莱坞制片体系狠狠地黑了一把。看得很过瘾。
作家脑中就有世界。这就是一份游走于虚幻和现实的痛苦职业!当然这种“造物主”的感觉也是相当爽的。一直不打开那个盒子真让人抓心挠肝啊,比穆赫兰道是要好懂些⋯⋯
作者型导演拍给编剧的电影。著名编剧是虚假偶像、代笔秘书是内心依赖情绪,格格不入的胖子是芬克的双重人格,暴力本能,是启发芬克潜能的革命之力。沙滩美女是一个好编剧的愿景,结尾那句:don't be silly是无奈的现实。张伟平当年吹牛三枪是科恩兄弟的本子,必火。但科恩和张艺谋的编剧能力岂止霄壤
不可一世的作家终究臣服于资本丢了初心。想书写平民,或为平民而写,却总是俯视姿态,脱离了生活根基的、形而上的创作观,难免使人陷入焦虑的泥淖。写作始于眼前素材,进于对未知的求索。空间上的囚禁象征着巴顿对人性的不知、不解,所以惊惧,所以敬畏。推拉镜头用得精妙。
科恩兄弟最棒的电影之一。
此片奠定了科恩兄弟电影那种“看的出水平很高,但实在太闷了,我就是不爱看”的风格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