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Sheryl来学校讲座,她是我们学校文学专业硕士毕业,也算是荣归学校,之前教她的教授都坐在下面接受她的感谢。 之前我没有看过读过她的作品。今天早上偷懒半天,在家把电影看了,有了讲座的铺垫,非常喜欢。 讲几个故事吧。
Sheryl说她的童年一直生活在贫困线一下,然而不得不说是快乐的,因为妈妈给了她一个母亲能给的最好的东西, 那就是爱。她报考College的时候,有一所学校,招生介绍写:如果你被录取,那么你的家人也可以免费上课,拿学分,拿毕业证。那时候她17岁,心说那当然不能去这个地方。但是妈妈告诉她上大学是她一直的希望。于是她和妈妈谈好条件,就是在学校看到她要假装不认识,就和妈妈一起去了这个学校。一年级,妈妈成了最好的学生,她却对那个天主教会的私立学校很不喜欢,想转学去U of 明尼苏达, 她妈特高兴的鼓励她:好啊,我和你一起去。 于是,双双转学去了明大。
妈妈去世后,她在学校跌跌爬爬的念到大四,最后一门课上的作业叫做nose, 写一个失去鼻子的男人。 她瞬间意识到那是描写失去生命中你真爱的东西的一个主题。枯坐在教室无法动笔。于是fail, 于是没有拿到本科学位。 这事儿若干年后她报考研究生的时候变成了障碍,于是她写信回去,那还是90年代,恳请学校给她本科学位证。学校回信,说只要你修完任何一门课,我们就可以给你证书。 于是她按照想象,选了以为最简单的intro to latin. 然后就被折磨了一学期。
她在电影里跑了个龙套,就是电影开头那个捎带了Renee一段,跟她说good luck的那个女人。 她说当时特别纠结,有一万种说good luck的方式,不知道选哪种合适。于是她问Renee的意见,Renee吸了口气,回她 :“just don't fuck it up." 她当时就来感觉了 ”good luck, bitch!" 那种。
她说很多观众问她的问题都是在旅馆里背上大包爬不起来的时候,她为什么还要上路,还不quit. 无数次可以放弃的机会,她为什么不放弃。 她说了一个故事,去年夏天和家人一起去法国参加一个作家workshop。有一天出去玩儿,看到那种从山上往下滑翔翼的那个运动,她8岁的儿子要去玩儿。她各种方式阻止他,未遂。她儿子说:“妈妈,我知道这很可怕,可是恐惧不能成为我不去做一件事情的唯一原因对么?“ 她说那个瞬间她找到了回答那些问她为什么不quit的人的答案。 勇气是这本书的主题,勇气不是没有害怕,而是害怕在场,你依然前行。
她说她写这本书不是因为她走完了PCT, 而是因为,她是一个写作者。
女主角Cheryl在母亲去世后消沉了很长一段时间,她几乎彻底沉沦了,吸毒,滥交,最终婚姻破裂,又在一次意外怀孕后选择堕胎……终于有一天,Cheryl决定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像很多人一样,希望用一次徒步远征找回迷失的自己。但是,和很多人不一样的是,她选择的这场旅途太艰辛了。
《涉足荒野》根据Cheryl Strayed 的畅销小说“Wild: From Lost to Found on the Pacific Crest Trail”改编。Cheryl所要征服的就是这条有名的Pacific Crest Trail(太平洋山脊小径)。这条“小径”纵贯美国西部的加利福尼亚、俄勒冈和华盛顿三个州,南端是美国与墨西哥的边界,北端是美国与加拿大的边界,全长4000多公里,沿途风光美不胜收,因此吸引了很多徒步爱好者。但Cheryl毫无经验且孤身一人,埋锅造饭搭帐篷啥啥不会,毒蛇猛兽登徒子样样要防,更别提长途跋涉和恶劣环境对身体的万般摧残了。可以说,有一万个理由让她在启程不久就产生放弃的想法。不过,也许是她之前太痛苦、太压抑了,这种巨大的心理压力反而推动着她坚实地迈出每一步。对于其他徒步者来说,回头是温馨舒适的生活,放弃这段冒险是很划算的选择,但对于Cheryl来说,绝无回头的可能。
Cheryl在这段漫长旅途中的心理活动是本片的叙述重心,而本片在这个点上的精准发力可谓收得奇效。这种发力是借助大量的闪回实现的。这些闪回并非交叉剪辑或者多线叙事,它们只是Cheryl在旅行中的一个个突然闪现的回忆。归根结底,Cheryl要征服的不是脚下的这条路,而是自己的内心。一首熟悉的诗,一本熟悉的书,一段熟悉的音乐,一个熟悉的图案,一幕似曾相识的场景,一匹马,甚至一只应急口哨都能让Cheryl回忆起过去的某段经历。Cheryl就是这样一边要战胜自己的痛苦回忆,一边要克服旅途的艰难险阻。当Cheryl经历重重考验,坚持到旅途终点的时候,她才认识到,这些痛苦的回忆已经像她一路战胜的那些困难一样,都成为了过去,而她自己也像这荒野一样展现出惊人的暴发力和十足的野性。身心的脱胎换骨让她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结束了这段旅程,也找回了迷失的自己。
Cheryl的扮演者Reese Witherspoon拿到了本届奥斯卡影后提名,表面看起来没有Julianne Moore(《依然爱丽丝》)和Rosamund Pike(《消失的爱人》)的希望大,甚至还不及在最后时刻起死回生的Marion Cotillard(《两天一夜》),但我的确很喜欢她在这部电影里的表现,无论是旅途之初的忐忑和恐惧,还是旅途末尾的释然和感悟,Witherspoon的表演都是令人信服的,很多细微的面部表情也演绎得十分到位。
闪回的运用除了展现Cheryl的内心活动,还要为观众补充背景,而这背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Cheryl的母亲。在Cheryl断断续续的回忆中,一个内心充满阳光、总是面带笑容、竭力不让婚姻的不幸传导至下一代的慈母形象渐渐丰满起来。Laura Dern的表演令人印象深刻。我最初注意到这位演员是在《十月的天空》中,Dern饰演的老师像本片的母亲一样带给人阳光和温暖。Dern也获得了本届奥斯卡最佳女配角的提名,虽然看起来是在给《少年时代》的Patricia Arquette陪跑,但我相信,Dern创造的这个母亲形象一定会在影迷心中长存。
迷失,母爱,徒步,荒野,痛苦,救赎,解脱……本片用来展现这些元素的不止是闪回,还有恰到好处的配乐,尤其是那首“El Condor Pasa (If I Could)”,演唱者是Simon & Garfunkel(没错,就是在《毕业生》中演唱“The Sound Of Silence”和“Scarborough Fair”的那对组合)。这首老歌无论是歌词还是音乐,与本片的剧情简直搭配得天衣无缝!
路在脚下,也在心中,《涉足荒野》用影像化的方式展现了人通过旅行实现的自我救赎。所以,旅行的终点不在彼岸,在此岸;旅行的意义不在认识世界,在认识自己。
上个月接到一个朋友电话,然后聊起一个共同朋友的去世,35岁,单身没有成家,从公司被拉到医院,然后他的单亲妈妈从外地过来,等shi检结果。
我很平静地听完这个消息,然后听手机那端朋友聊到过年的时候他去拜年还说要换个房子,问他们小区的房价。
后来的一个月我出门旅行,在琼库什台骑马的时候,我跟异国的闺蜜聊起这件事,我在禾木的藤编摇椅上聊起去年跟他约饭他说也想出来旅行,我在穿越荒漠的火车上跟陌生人分一块哈密瓜也分享了这个悲伤的奇葩故事。
当然他对我而言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朋友,这个世界少了他,对我而言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但他的离去并不代表对我的生活没有丝毫改变。当我在敦煌的沙漠帐篷里,我会突然想起跟他最后一个电话,他给我一些工作上的建议,也会在平遥古城的民宿里,觉得坐到床头的可能不是穿古装的女鬼,也可能是他,后来想想,又觉得没必要害怕,如果他真有什么人间割舍不了的事,也不会来找我,毕竟我对他而言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人,只是一个还算能谈心的朋友罢了。
我的闺蜜曾经给我分享一篇文章,说,
你会删除去世的朋友吗?
那会我正在旅途当中,我忙着多看几眼草原、沙漠、雪山和星空,我没来得及打开看就清空掉了,回来以后,我鼓起勇气删掉了他的微信,还有一个去年得绝症的年轻朋友,我还有他妈妈的微信,但我一直没有勇气问他妈妈,扎西还好吗或者扎西还活着吗?如同我没有勇气删除他的微信。
他们作为朋友,曾经给予我或多或少的温暖和陪伴,我自问也大约算是个重情义的人,但你看,即使他们永远的离开了,对我而言,也只是一件奇事,并不是了不得的事,甚至我都没有办法去升华一下,你看他们多倒霉,年纪轻轻就去世了,我们这些还能吃能睡的幸运鬼有什么理由不去好好热爱这个世界?
其实写这么多,我也不知道自己想表达什么。写字十多年也算老司机了,技巧方面哪怕是想谦虚我也知道我多少还算一个能写的人,但真心越来越少,甚至于人到中年,我越来越看不清自己,经常一觉醒来,想起一些事,会脑袋一片空白又历历在目,我是谁呢?
我家人经常叹气或者吐槽我,这几年越来越不靠谱了越来越自私了,就跟前几年,所有人都夸我你活得太伟大,太累,多为自己想想不好吗?只是哪一个是我呢?
我时不时就想出门走走,每一次回来都觉得就当最后一次吧,明天我要好好过,但是,明天又究竟过了怎样的日子呢?可能后天凌晨晚睡的星星它知道吧。
我看了越来越多的电影,也多少读了一点书,但偶尔想起一个情节却死活记不得这是曾经看过的那部电影,甚至于我回头去看我熬夜写过的那些影评会忍不住想,当时何必如此热情澎湃?如同曾经带着大耳机在大明湖暴走的时候,有什么值得去泪流满面或者满心欢喜的。
后来我看了一些电影,例如这部《涉足荒野》,看着这个绝望的姑娘,背着她要努力尝试几次才能背起来的巨大的背包,这样一路风餐露宿,腿磕破了,鞋子甩掉了,在荒无一人的绝境大骂,
Fuck you。
然后她一直走,一直走,遇见萍水相逢的同伴,遇见危险,遇见不堪回首的回忆,遇见沙漠和人类幼崽,直到遇见终点。
这个绝望的人坚韧不屈地走着,走下去,不管遇见什么,她都努力想活下去,每一天,每一秒她都为今天吃什么,今晚睡哪里所担忧。她走啊,走啊,如同类人猿第一次学会直立行走一样迷恋着走路,她走啊,走啊,从不去想这样折腾地一直在路上到底为了什么。
我看完了电影,然后突然忘记了片名了。我写完了一篇不知所云的影评,也不知道到底想表达些什么,或者我们愚蠢的脑袋里想什么本来就没有任何意义,只有吃饭睡觉活下去才是正经事。
“行走”已经成为了当下都市人群中谈及率最高的词汇之一。这种带有自虐倾向的远足活动被生活在都市中的人们当做了亲近内心的捷径。它被一群人热捧,被另一群人嘲笑。在被赋予了众多宏大的意义之后,毫无悬念地变得很矫情。但无论如何被热捧,其实,谈论它的比从事它的人要多得多。更多的人只不过穿上户外防风服和远足靴,坐在格子间里,偶尔翻翻户外杂志而已。真正的“行走”远没有图片上呈现的那样田园牧歌。如果你真的想抵达内心,你几乎必须先摧毁肉身。
把“行走”本身拍成一部电影,其实很难,因为这个过程本身很无聊,它的过程几乎一成不变,沉闷也沉默,所有被行走改变的事情其实都发生在心里。而内心戏只能通过独白和为人处世的细微变化中体现出来,但在荒野中的远足又遇不到什么人供你呈现故事冲突,对于导演和演员来说,这种作品太冒险。
也正因为这样的难度,主演瑞茜•威瑟斯彭被今年的奥斯卡提名为最佳女主角。她基本一个人撑起了一场戏——和一个与她一样高的背包一起。《涉足荒野》通过一路穿越荒野和大山的行走,用不停地闪回几乎叙述了女主角谢莉尔•斯瑞德所经历的一切。这部电影根据谢莉尔•斯瑞德的自传改编,她曾经放浪形骸,吸毒,滥交,怀孕了却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她穷困无助,有个酗酒的父亲,母亲又死于癌症,她曾试图改变,但一切似乎不见起色。她与丈夫离婚,失掉了本来就没拥有过多少的生活。最后,她决定上路。
某种程度上说,和都市白领那种矫情的“寻找自己”不同,谢莉尔•斯瑞德的上路是想忘掉自己。她本人也不太理解自己为什么一直处于那样混乱的生活当中,她也并不指望这次行走的苦痛真的能让自己找到后半生的方向。她能得到的就是行走本身。这很纯粹,纯粹本身就是意义。
和“公路片”不同,那些在路上或啼笑皆非或刻骨铭心的经历,在这条穿过荒野的路上是完全遇不到的。影片交代的女主角最困难的经历无非就是吃不上热乎的食物,或者遇到一条蛇,再有就是偶尔碰到一个猥琐大叔,她一边需要对方的帮助,还得盘算着别被对方欺负。总体而言,这条路很平静,只是过于艰苦。谢莉尔•斯瑞德磨伤了肩膀也走脱了脚趾甲。有时她气急败坏,有时也感到了某种近乎圣洁的欣喜。
这部电影的配乐很有特点,或者说,有点老旧。“我宁可当麻雀也不当蜗牛,我宁可当铁锤也不做铁钉。”女主角一边走一边哼着这首《老鹰之歌》,保罗•西蒙曾经唱响过它。在路上,女主角就这样为自己打气,伴随着一句句的脏话。
有时,为了强调上路者曾经生活的残酷或者戏剧性,这类主题的作品都会故意把主角之前的经历夸张化。但这部片子很平实,无论闪回谢莉尔•斯瑞德的过去还是对准当下正在坚持着的行走。电影没有把行走美化成一次一定成功的救赎。迷茫始终伴随着她行走的每一步。而坚持本身渐渐显露了真意。“你随时都可以放弃”,临行前,她的朋友对她说。这句话每分钟都在她脑海里回荡。但她还是只向前。比她有经验的远足者都放弃了,她还没有。她没觉得这有多伟大,就是觉得自己还可以继续看一看,往前走一步还能给自己带来什么。
主演瑞茜•威瑟斯彭没有如常所愿地出演《消失的爱人》中的Amy,转而遇到了这部电影——一部同样由畅销书改编的作品。相比于《消失的爱人》中起伏的悬念,《涉足荒野》的故事显得过于平缓。其实,这才是对演技真正的考验。瑞茜•威瑟斯彭在电影中瘦肖而苍白,最初,她在酒店里试图背上背包,却狼狈地摔倒,到后来,她已经能熟稔地应对遇到的一切问题。
最终,这个穿越了荒野的女人站在桥上,心中念叨着,“我的人生,就像所有人的人生一样充满神秘,无可逆转也近乎神圣。”她说,“这多么疯狂,随它去吧。”她用到了那个词wild,此时,它已经不仅仅指涉她穿越过的荒野,更指向无法预见的,蓬勃的生活。
(文| 杨时旸)
标题叫荒野。。故事大部分却都着重在和人的交流上了。。有点小失望。。想不到竟然是witherspoon的表演把整部戏撑了起来。。加一星。。
蛮匠气的一个片子,看得人出戏连连,诉诸的情感和立意都让人get不到、挺难共鸣。但导演放进来的每个镜头、所有的元素你都知道他又想瞄准你的哪个部分煽了。全片唯一有灵魂的角色,倒是片末那个小男孩,台词不多,但你会好奇生命中发生了什么、有什么东西在他小小身体里留下了难以承担和忘怀的伤痕。
这部电影好在有伤痛的人被引起共鸣,开头那些wtf真的是真实心理写照。想起在西澳独自一人搭车的经历,看的我从头开始哭到尾。苦旅能解决问题吗,不能。但能极大激活生存欲,这是在熟悉的环境里得不到的。徒步本身就是治愈,那些翻滚的想法最终会排出体内,这经历会让人更坚韧。
“我的生活跟其他人一样,神秘而美丽,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注定是我的。生活是多么的狂野而残酷啊,就让它继续吧” 当你不能从容地生活,只能说遭受的还不够。放逐自己,真正放得下,才能再次拿得起。春风化雨的好电影。“去发现自己最好的一面,然后让最好的自己保持一辈子”
画面好看
这才有影后的感觉
一个“丧母、离婚、滥交、吸毒后通过徒步旅行重生”的听上去很滥俗的故事,瓦雷还是拍出了点令人欣赏的东西:他没有刻意把这趟旅行描绘得多艰难、伟大、净化心灵,甚至直接原因都一笔带过,把重点都放在对母亲的回忆上,虽然小清新,可我还是被打动了。一个人不会因为一次旅行就重生,但重生终究会来
整体不错,电影画面也美
真人真事改编,不错,小男孩的歌声非常治愈。
母亲是自由的,女儿却要走过那么多路,才能发自内心地找回自由。
影片的意义和深度很高
好看,,,
蛇(恐懼/迴避)--->毛蟲(恐懼/反擊)--->雪地狐狸(挽留)--->血趾狐狸(憤怒)--->馬(和解)--->草泥馬(告解)--->遠方的獸(放下)
很棒,推荐
推荐看!还不错!
其实讲救赎这些都挺虚的,肉体的磨难更多是一种绝望。渺小的人仅能以这种方式,试图摆脱内心的痛苦
导演用碎片式的回忆再现了一个女人的自我救赎,这让故事显得非常完整,而且在戏剧张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仅靠着不间断的抒情音乐完成了流畅的叙事和剪辑。这片子并没有明显的用力痕迹,它故事甚至会让驴友们觉得特矫情和流水账,但背后的那份觉悟和人情味很有杀伤力,何况还有沿途的风景。★★★
不错
救赎之道,始于脚下。
“我远比你年轻的时候世故。”“当然,这就是我的打算。”“什么打算?”“生活中难免有很多伤害,我一直希望你能比我更懂得人情世故。”“但我还是遍体鳞伤。”你跟我说生活有捷径,你找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