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影评
1 ) 英雄
绝对的经典,2位主角就像一枚硬币的正反面,虽然立场不同,但却惺惺相惜,联手对敌,最终成为生死之交,可是却在最后阴阳两隔,看的是那么让人心碎。最爱的港片之一,吴宇森当之无愧的经典。精彩的剧情,火爆的枪战,感人的兄弟情,无不让影片从80年代晚期佳片层出的香港电影市场脱颖而出成为永恒的经典。卢冠廷的配乐和叶倩文的凄楚同样让人印象深刻。现实中男人背负了难以尽数的包袱,兄弟情仇,儿女情常让男人的心硬了,再也哭不出了。然而电影却为男人提供了一个流泪的咖啡厅,在这个咖啡厅里电影中的男主角和影迷一起品味独特咖啡的酸甜苦辣,分享生活中可能永远不会体验到的泪水。兄弟情谊,结拜反目,是电影永恒的材料,不会褪色的记忆。在这样的电影中我们感受到了别样的情感轰炸,看到的为兄弟两肋插刀,甚至流泪的男儿。
2 ) 兄弟
小时候我很狡诈,自私的利害,朋友也就少,而且朋友这词不到一定岁数还真不敢用,13岁向下一起瞎逼跑的顶多叫玩伴,别看平常走道都搂着,真要是事儿上见,保不准一红眼互相抽两个嘴巴。除非有早熟的,生下来就相当于半大孩子,两条反螺旋上有义气的基因,十几岁就知道什么叫志同道合,看准了你可交,就交你一辈子,甭管你在浪尖上,人见人爱,还是摔的遍体鳞伤,人见人躲,甭管你言不言语,都在你跟前档着或在你身后顶着,这类人在社会往往不成功,心眼死,不变通,做朋友是真好,老话儿叫发小儿,北京话叫铁瓷,东北人叫铁子,书面语往狠点说是生死之交。
12年前为抢一水泥乒乓球台子,你拍我了一板砖,我眼前一黑,伸手摸,后脑勺泥和血搅在一起,当时我就怕了,觉得丫手真黑,于是我干了一个特牛鼻的事儿就是坐地上哭开了,边哭还边嚷:让你揍完回家我爸还得他妈的揍我一顿。你拿着板转站在我泪眼前面,不知所措,荷戟独彷徨。板砖在你手里显得很突兀而且谁看着谁觉得你就是一虎逼,你把板转一扔,伸手拽我校服领子:走,把脑袋洗洗,我请你看录像去。我当场就把哭声咽了,跟着你屁股走。
录像厅里一片烟,咱俩坐在最后一排,旁边一男一女循环往复地互相从头摸到脚。眼见放的片儿基本和他俩一样,只不过是椅子和床的区别,我俩齐刷刷发困,觉得今天赶这场子挺背的,搞对象的带子最是又臭又长,还不如电视里放的《动物世界》,除了交配还有掐架及猎食什么的。我有点想回去上课的冲动。电视猛黑了一下,一个瘦子弓着腰换带子。片名闪出来,我俩马上精神:《喋血双雄》。 旁边两位也坐直了,女的还有点意犹未尽,男的推她:来了,来了。这片儿我第一次看,过去看的最多是李小龙,《猛龙过江》,《精武门》,《唐山大兄》诸如此类,看完在家挂个沙袋连喊带叫的猛练了一阵,今天第一次实战,嘴里没等发出喊,就被你一板转撂倒了,心里琢磨当时我要使一个《唐山大兄》里的侧踹是不是你就歇菜了。你已看了n遍,很不自觉地在我旁边背台词及解说人物关系,我全不理,看的入神,发哥从没那么潇洒,李sir一直如这般正气凛然,两个人在同一个窗前吸烟,镜头旋转,叶倩文的《借我一生》起的正是时候,我当场傻逼了,心里流出一种东西把五脏六腑烫的够呛,忽然有个被用滥了的词儿焕然一新的出现在我的心口:兄弟。到后来,小虾和毛球背靠背扫射四周,两人浑身是血,面带笑容,如此伤感又如此浪漫。我特想随便找个人交个一生一世的朋友,即使死在一起也没有一点害怕。
从录像厅出来,街上都是朴素的人,一辆辆自行车驶过,卷起一团团土,看来是没人带枪。
你说你最喜欢的一个电影镜头就是发哥其他两个不太认识的但也挺能打的老头坐在三张沙发上,血不停的流,要死了还在说笑话。我说我怎么没看见,你说那是《英雄本色》里的。我说,操。于是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一起看了《英雄本色123》及其它上百部名字都叫不出来的港片。虽然觉得《英雄本色之夕阳之歌》里透着一种异邦的诡异气息,但总体上觉得不比《喋血双雄》差,我们于是把《喋血双雄》和《英雄本色系列》封为心目中的并列第一,而且从此之后兜里常备牙签,在没人的地方自己咬着斜眼瞧对方,互相品评,结论是都不像。
临到考学,我果断地和在街上游荡的日子挥手再见。你说我就是一怂人,中国这教育体制就是不停地坑人坑人但是大家都假装看不见,你说你有时候都怀疑是不是有人故意想把下一代都变成傻逼。我说我没钱没势父母都是普通工人供我念书含辛茹苦,我除了赌学习赌脑袋赌别的干脆没人和我玩,咱俩绑到一块一共二百多斤想和又结实又冷酷的体制斗除了粉身碎骨没别的下场。你指着我的鼻子说我是为了一箱子钱什么都能干的李子雄,我说如果你有一天混成了神志不清能为十几块钱杀人的张学友,我都懒得给你一枪。你说要是这世界迟早会有一仗,到时候再看谁是英雄,我说反正我觉得这世界正在飞速的平庸,这条街虽然对我很有吸引力,咱俩两人一根“沈阳雪茄”漫无目的的走,假装兜里有枪,看谁不顺眼就上去打一架,打输了就说这个江湖已经不适合我们,我们都太念旧了。但我认命,我天生不是小马哥,你也别以为你是,我当你是兄弟,可我更爱惜自己。你愣了半响,掏出根牙签放在嘴里,扭头走了。
之后的日子我们当然还是朋友,我不停地考学,跟着大部人的步伐向着幸福的彼岸一路小跑,老觉得快够着了老觉得还不够。你哪也没去,一直在街上游荡,自己看书,和乱七八糟的人打架,和我一起看碟。我们还是爱港片,发哥的电影看到《和平饭店》你说不用看了,这是告别。后来你说那个叫吴镇宇的男人估计会出名,烂片演了一大把,但是内心是个文艺青年。看到《暗战》你感叹杜老汉终于给刘德华找了个好容器,虽然刘青云一直收着演还是比刘德华演的好但是刘德华这角色这么扎眼肯定会得奖。《暗花》让你如此沉醉,你说大家都是被人玩的命儿,越挣扎越容易被人控制,还不如敞开胸怀干一场。我渐渐开始喜欢王家卫的阴柔暧昧,你一如既往喜欢吴宇森的侠骨丹心,我一点点的开始觉察吴宇森的片子总有一种人为的浪漫和简陋的象征,那是现代的武侠,沙滩上的城堡,我转而觉得《无间道》之类融合了谍战片元素的写实黑帮片更对我胃口,精美严密,惨烈但不悲壮。你却还是不停的重看吴宇森的老片儿,每当教堂里的鸽子飞起,发哥满是弹孔的身躯在屏幕上跌倒,你的眼里都有泪。
12年后的今天,我的脑袋后面还有你留给我的小疤,你还住在离我不远处破落的小区,每天关注世界局势,随时准备披挂上阵为咱国家打一场漂亮仗,或者看书看片幻想自己是个悲壮的英雄。其实却在无所事事,放任时光溜走。我常提醒你世界可能没你想的那么黑白分明,坏人并不多,顶多是有点坏心眼,你死我活的冲突都是港片里的鸦片烟,宫老师的动画片我也给你瞧过,你说不过瘾。《魔女宅急便》的老婆婆是个反派,但绝不想取人性命,也就是想圈着你替她干点力气活。朔爷说,这世界你觉得他面目狰狞就面目狰狞,你觉得他阳光灿烂他还真就阳光灿烂。人要是老是活的特粗犷,特虚拟,特胸怀天下,容易活得特惨烈,还没等干大事儿呢你先沉沦了,生活里这样思想纯粹但是被折磨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烈士有都是。人的尊严有时候就是个体面,很多时候洗个澡你就体面了,如果你连个澡都洗不上,尊严很容易被自卑夺走。
我常常想我怎么没和一美女胚子青梅竹马,偏偏和你一起长大。在社会混的越久越发现,青梅竹马的漂亮姑娘长大了很可能一转身就上了某个董事长的床了,而你还住在我的不远处,周末来我家蹭饭从来不打招呼。咱要是赶上兵荒马乱的时候,跟你一起端着枪打个冲锋我一点也不害怕,在这个平庸的年代,咱就一边糊弄自己一边小心翼翼的活着吧,活出个样来,先。
这些话写完了觉得自己废话连篇,一个人想彻底改变难于上青天,小庄最后想过正常人的生活结果被打的千疮百孔,如果你觉得这么活舒服你就这么活吧,你就当我是自说自话,练习汉语口语。
周末我妈做酸菜汆丸子,丫自己看着办。
原载于《看电影》2009年8月下
3 ) 大师作品剧情赏析—吴宇森《喋血双雄》
影片开头这两场戏不管是衔接还是过程都处理的非常浪漫却又不失张力。首先第一个场面描述的是一名身穿风衣的男子走进了一个随处可见白鸽的教堂,他直接坐在了一名早已在教堂的男人旁边,过了一会儿风衣男子打破平静问道:“你也信这个?”周润发饰演的男人答道:“我喜欢这里的清净,坐在这里觉得很舒服。”话音一落他们对视而笑。这一笑表明了他们除了交易之外还有很深厚的交情。接着风衣男子递给了他一个箱子,箱子里有照片、钱、枪,让人一目了然。原来周润发饰演的角色是一名杀手,而这风衣男子也就是传说中所谓的杀手经纪人。接着风衣男子见周润发未检查手枪便问道:“你不检查下枪?”周润发却回答道:“我信你。”话音刚落《浅梦一生》 的音乐响起,伴随着周润发的离去,整个画面因为放慢了速度后再配上叶倩文深情的歌声,为画面增添了几分孤独浪漫味道。随着歌声,影片进入了下一个场景。这个场景里饰演歌星珍妮的叶倩文正好在演唱《浅梦一生》。周润发一进门,两人便不约而同的对视上了。在这一瞬间里,仿佛除了他们两人,世界万物都处于一个静止的状态,这深情的歌曲也仿佛只是为他一个人而演唱。可故事却不是这样的唯美浪漫,因为他可是来执行杀手任务的,周润发避开叶倩文的眼神后朝俱乐部深处去了。
接下来的这场枪战戏处理的相当精彩。周润发敲了两下房门,门打开后,周润发朝开门的人连开3枪。(在第2枪时镜头切向中枪人的仰拍镜头并放慢中枪速度。)接着周润发跳进屋内反身手握双枪同时干掉了门边的两名枪手。(跳的时候画面速度给放慢,快落地时恢复原速。)接着在一个周润发的中景镜头中,他迅速用左手手枪干掉左后角的一个枪手后,右手指向前方正在拔枪的老大(也就是他的任务目标)。在特写右手手枪后,枪声一响,镜头特写老大中枪的头,周润发再用左手手枪朝他身上开了3枪。(这3枪画面放慢速度并来回切周润发和老大中枪的镜头,最后画面结束在老大倒在桌面死亡的特写镜头上。)接着周润发举起双枪集中向窗口开火。(在这一连串画面中,给周润发近景镜头时画面速度开始放慢,然后画面切向中枪者的后背近景后再切了个中枪者的中景。)剧情紧接着吧台位置的枪手用散弹枪瞄准了周润发。(随着枪声一响,镜头放慢特写被他击中的地方,这种手法重复两次之后。)周润发绕道靠近他并朝他开枪。(镜头在特写他中枪的一瞬间后放慢了画面速度,这个过程来回切了两次周润发与中枪者的镜头。)就在周润发丢掉枪准备离开时,一名躲起来的枪手试图捡起散弹枪朝他开火,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周润发见桌子对面有一把左轮,便一脚踩下桌子一角,接起飞来的枪,朝枪手连开三枪。(整个过程为了渲染紧张气氛都采用了慢速和原速切换处理。)干掉屋里所有枪手后,周润发走出了房间,此时珍妮从另一边走来,此时在转角处的吧台枪手朝周润发开了一枪,没打中,反而被周润发一枪击中。在转角处遇到珍妮,杀手的警觉性使他第一反应用枪指着她,她吓得往回跑,这可危险了,周润发直接跟了上去将她扑倒的同时干掉了迎面而来的一名枪手,可后方却失去了防守,周润发被后方来的一名枪手连开两枪后,立刻转身一枪干掉了他,可是枪火却伤了珍妮的眼睛,整个过程为了表现事件的紧迫性和悲惨性,从周润发中枪那刻开始便放慢了画面速度。整个过程一气呵成,紧张中又不失优雅。
这两场戏动静结合,从教堂到俱乐部大厅这部分的戏处理的比较沉静,利用深情的音乐来切换场景,让人感到一丝浪漫的气息,使观众无不动容(全片用了很多次这种技巧)。可正当观众还沉浸在刚才的动情时刻,一声枪响,活生生的把所有人拉回了现实。在这场枪战戏里,吴宇森先生运用了大量的近景特写和慢镜头巧妙的把这场杀戮拍的悲壮的同时却又不失儒雅和诗意,这就是吴宇森式暴力美学。两场看似矛盾的戏,却相辅相成,形成了一场富有诗意的视听盛宴,在让人着迷的同时,又为作品确立了基本的格调。
让我们回到剧情,距离那次暗杀已经过去6个月了。6个月来周润发因为打伤了珍妮的眼睛,很愧疚,所以时时刻刻伴随在她的周围保护她。并且在时间的沉淀中对珍妮产生了情愫。终于在一个夜晚有两名小混混试图对珍妮劫财劫色,周润发出手制止后,有了接触珍妮的机会,并送她回家。在珍妮家中他得知她的眼睛伤势正在恶化,又看到了她以前的生活和现在的生活之间的落差,心中产生了无限的歉意和心疼。之后珍妮提出放音乐给他听。《浅梦一生》的音乐一响起,周润发脑中便闪过6个月前的那件事的各种悲痛的回忆,心中很不是滋味。伴随着音乐,为了使这种氛围不被破坏,剪辑时使用了叠化过度到影片中的另一个男主角,由李修贤饰演的警察李鹰所在的场景中。
此时李鹰正准备去办案,他和他的搭档曾爷准备装扮成卧底和黑帮进行交易,来个人赃并获。可是中途事变,他们与对手火拼,对方除了老大黄雄之外,其余全都被当场击毙。黄雄逃到一辆巴士上,李鹰也追了上去。在他们两上车之后看似平静的巴士内部却暗藏着一股肃杀之气,一触即发。突然黄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挟持了一名乘客,李鹰则果断朝他开了一枪,一枪即中,随后再补上一枪,控制了现场。
可是李鹰的破案并未让他得到属于他的荣誉。因为被挟持的人质有心脏病,所以这两枪给她带来的惊吓直接导致了她的死亡,家属不理解便直接投诉了李鹰。可是他们不知道黄雄有严重的人格分裂,具有杀人倾向,何况李鹰根本就不知道人质有心脏病。伴随着同僚的责问和市民的不解,李鹰愤愤不平的离开了投诉监督调查科。
另一边周润发为了能让珍妮去国外医治正在恶化的眼睛,他接下了一个非常危险的任务。此时李鹰却接到了在龙船比赛的点睛仪式时,保护周润发即将刺杀的对象的任务。
各种龙船比赛的镜头拼接,慢速处理,显得比赛现场一副其乐融融的景象。直到保护对象和刺杀对象汪东源的出现,周润发驶船进入画面,瞬间杀机四起。汪东源被邀点睛的同时却不知自己早已被狙击枪瞄准了。这一小节暗杀过程拍的特别有味道。首先周润发驾驶快艇从一艘轮船后面驶入画面,音乐开始变得不安。同时从广播中周润发得知王东源的大概位置,于是周润发试图用望远镜锁定汪东源的具体位置。一个俯拍配上一个中景镜头,瞬间把这个杀手的干练表现出来的同时又保持着画面的美感。从望远镜里他察觉到有警察的存在,音乐变得更加的不安。可这次的不安却是描写周润发的内心世界,和随后他脸部不安的神情达到了一个高度的统一。接着镜头切到汪东源那边,似乎这个黑白通吃的大坏蛋很受民众的欢迎。这与之前接到要保护他的任务时,曾爷说的那句话(“这种混蛋,都要我们保护。”)形成很大的对比,达到一种反讽的效果。镜头再次回到周润发的脸部特写,虽然知道有危险,但是还是默默给自己左手缠上防滑的布,此时放慢画面速度,等切到中景镜头时,画面恢复原速,接着用放慢画面速度配合俯拍周润发提枪的一个镜头,紧接着一个仰拍他提枪过程的画面,接着再切俯拍他架枪(画面恢复原速),一秒钟后再切回仰拍他架好枪的镜头(画面再次放慢),一秒钟后,切入狙击枪瞄准器视角,看见汪东源似乎很高兴,全然不知自己的生命受到了威胁。过了会儿,周润发放下狙击枪,仿佛像一只优雅的猛兽发现了猎物后,在等待攻击的最佳时机。镜头再次切到汪东源那边,此时王东源开始点睛,当他完成这个仪式后,欢呼的鼓声立刻响起。伴随着鼓声,镜头回到周润发的脸部特写,仿佛这只猛兽以敏锐的感知能力,感觉到了攻击的最佳时机便是此时。突然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举起了狙击枪,瞄准后便毫不犹豫的扣动了扳机,这一枪我们可以从狙击镜视角中看到,直中额头,但是为了保证猎物毫无反抗能力,他果断再补上两枪。
整个暗杀过程基本没有对白,但是运用了各种镜头素材的拼接加上画面慢速处理后,配上与场面氛围相符合的音乐,把一个沉闷的暴力行为,硬生生的拍的危机四伏富有张力却又不失优雅,整个过程观赏性极强。
回到剧情,汪东源被杀惊动了警方。周润发扔掉作案工具后,驾驶快艇准备离去时,不料被李鹰看到了,李鹰以他多年的从警经验断定,周润发很有嫌疑,于是他和曾爷也上了辆快艇追了上去。
周润发在预定的安全撤退路线上岸。这里是个的小渔村,没什么人,只有岸边有一帮小孩子在玩泥沙,画面显得特别平静。其实却暗藏杀机,周润发此时已经陷十面埋伏的困境,但是他却不知道。周润发看见一名认识的小女孩,便和她打招,并朝她走了过去。就在此时,小女生似乎看见了什么,表现出不安的神情。周润发见状立刻提高了警觉性,他利用墨镜的反射,发现小女生刚才注意的方向有一名枪手正瞄准自己。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说时迟那时快,周润发一个跌扑翻滚配合一个跳扑,在躲过数枪的同时,干掉了那名枪手。随后相继又干掉了右侧和后方两名枪手。此时李鹰也追赶了过来,他本来一心只想抓周润发。但当他见周润发冒着生命危险去保护那个在乱枪中不幸中枪的小女孩时,他竟出手相助,但是碍于警察的职责,他还是有义务抓他回去调查。周润发驾车离去后,李鹰和搭档也找了辆车追了上去。李鹰万万想不到,周润发在这么危急的时刻竟首先去医院救小女生的命。经过一番周折后,李鹰还是让周润发给跑了。
李鹰回到警察局就开始调查周润发,他找到了6个月前珍妮眼睛受伤的那个案子。他认为周润发饰演的杀手“不太冷”,如果他伤害了珍妮的眼睛,那他一定会去接触她。所以他准备从珍妮入手。
而另一边周润发怎么想也想不明白那帮枪手为什么会知道他的安全撤退路线,唯一的可能就是他朋友(杀手经济人)出卖了他。他约了经纪人晚上给他送酬金。他本来只是怀疑他朋友出卖了他,却没想到真是他(原来是因为周润发被警察盯上了,因此幕后老大汪海想杀他灭口。)。他很悲痛,但又不忍心杀害昔日的老友。
周润发知道自己现在已经不安全了,怕连累到珍妮,因此决定让珍妮和他一起搬家。当他去到珍妮家时,李鹰正在珍妮家守株待兔。可是周润发可不是普通的职业杀手,没那么好抓,所以最后还是被他逃脱。周润发走后,李鹰把所有的事都告诉了珍妮,想让珍妮配合警方引周润发出现。
另一边汪海雇佣了一名顶级的职业杀手准备干掉周润发。而不久后,周润发也出现在汪海公司的停车场,准备干掉汪海。就在同时,他的好朋友不惜向汪海下跪也要帮他要回酬金。汪海把他侮辱了一番后,坐车离开。行驶在一个窄路段时,被周润发堵住了去路。他照着车里便连开了四枪,结果司机中了一枪死了,汪海中了两枪却不致命,最后一颗子弹也打偏了。此时汪海的小弟也赶到了,他朋友赶紧朝他车尾开了一枪提醒他离开。他的朋友也一直尾随他到了一处半山腰,他两才下车。接下来这场特别的棒,演员演的特别有张力。周润发把一把枪放在朋友的手中后悲愤地说道:“如果你还当我是朋友,那就一枪打死我,因为我不希望我的朋友为了我而跪在别人面前乞讨。”他朋友一把把他推开后,悲伤却又斩钉截铁地说道:“我是个没用的人,但是我答应朋友的事,我就一定会做到的!如果我一枪打死你,我就不用跪在别人面前帮你要钱了!你以为我这样做自己不觉得羞耻吗?”周润发走了一圈,回到车边沉思了一会儿叹息道:“这个世界变了,我们都不再适合这个江湖,因为我们太念旧了。”(没错这句流芳百世的经典台词,就是出自这里)他朋友听完后很受感触,便走过去安抚道:“或者是我们幸运呢?我不想我死的时候连一个朋友都没有就离开这个世界,我最遗憾的是我欠了你一个情。”周润发欣慰的笑了笑说道:“做朋友不必要计较那么多,不然要朋友来做什么?对吗?”说完他们对视一笑。这场戏虽然技术上并没有多炫,但是演员的爆发却很棒,把这两人之间的友谊深度很好的刻画了出来。而且还对道义的流失作出了深深的叹息。这场戏的光线几乎是全片光线最好的一处,仿佛是在渲染这残存道义光辉。
去到朋友的住处,周润发打电话给珍妮,珍妮让他今晚去机场等她,她说新加坡有对眼角膜,医生已经帮她订下了(这当然是骗人的。)。朋友问他去不去时,他只回答了一句:“她没有骗过我。”最后周润发和朋友使用了一招调虎离山之计,轻松把珍妮带走了。经过这件事后,上司不让李鹰再碰这个案子了,连他的搭档曾爷也被派去帮接他案子的人了。不料曾爷在跟踪周润发的朋友时,被汪海雇佣的杀手一枪打中颈部,但并未当场致命。他用最后一口气查到周润发藏身的大概位置,临死前告诉了李鹰。李鹰带着十分悲愤的情绪找到了周润发。(而汪海的杀手也跟着李鹰找到了周润发的住处)。开始李鹰因为老友的死去,很愤怒,还朝周润发的左手开了一枪,后面汪海的杀手来了,才反应过来,他的目标根本就不是周润发,而是这一切幕后的老板汪海。经过一番殊死搏斗后,他们三人安全的撤退了。李鹰和周润发经过一番磨合后在短时间内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周润发让李鹰帮他一个忙。如果他死了就第一时间把他送去医院,把眼角膜移植给珍妮,如果不行,至少要把钱给她,然后送她上飞机。
就在这时,周润发的朋友负伤累累的把钱给他带了来。不料汪海也带人跟了过来。首先周润发的朋友连中数枪后,在即将死亡之际他对周润发说:“我跟你都不再适合这个江湖了,我不愿意像只狗一样被人打死可惜我连最后一颗子弹都没有了。”周润发很悲痛的回答道:“我有。”然后悲痛的一枪结束了朋友的生命。这一发不可收拾,周润发决定和他们展开最后的殊死搏斗。一开始李鹰劝他放下枪,带着珍妮离开这里。可周润发却跟他说,他已经没路可走了,这是唯一的路。李鹰见周润发被众多枪手围剿,他立马站起身加入战场。经过一番激战后,周润发死了,死的很惨,眼睛也瞎了。李鹰非常悲愤!他也不管后果是什么了。当着众多警察的面,连开两枪把给汪海杀了,并流下了悲痛的眼泪。最后一段画面留给了周润发饰演的杀手用口琴吹奏《浅梦一生》时的背影,然后字幕出现,一部悲歌式充满诗意的电影就此结束。
和以往吴宇森作品一样,这部片子情感方面还是主打男人之间的兄弟情。一方面是周润发与多年老友四哥的情义,另一方面是周润发和李鹰之间的特殊情谊。先说周润发和四哥的情义,四哥是真心希望周润发好的,唯一一次心邪,也是被逼的走投无路,当他得知周润发刺杀汪东海是为了要钱给珍妮治病并决心退出江湖时,他欣慰的笑了,这一笑是带着深深的祝福的。而李鹰问周润发如果四哥又背叛了他,他会怎么做。周润发却说:“我依然当他是朋友,毕竟他曾经帮过我。周润发和李鹰之间的情感就特殊了,才相识那么短时间,竟已是生死之交。我想这主要源于他们之间有很多相似之处,都很重情义。影片中描写李鹰对周润发的欣赏之情,有两处拍的特别生动。一处是在李鹰让同僚画出周润发的肖像时,他描诉的语言都是褒义的,配合他脸上兴奋的表情,浓浓的欣赏之情一目了然。还有一处在命案现场,他模仿周润发坐在沙发上那潇洒的动作,动作是那样的神似,而曾爷骂他疯了时,他却开心的笑了笑。而李鹰对于周润发来说,他希望他最后的遗愿由他来完成,这是一种属于朋友之间的信任。而最后一场决斗,周润发见李鹰也加入了战场时,那个激昂的神情,整个画面就只能用四个字形容:快意恩仇!而他们三人也是全片唯一讲道义的三个人。
其实这片子很明显是吴宇森先生在向法国黑色电影大师让•皮埃尔•梅尔维尔致敬,片中许多情节都能看到《独行杀手》的影子。只是在《独行杀手》的世界里,人们显得更加的冷漠,孤独,无道义可言,所以整部片子的色调基本都是黑灰黑灰的,可这正符合当时战后法国人的精神状态。而吴宇森先生的《喋血双雄》却没那么的冷漠,无情,更多的是表达了他自己对这个社会的精神内核的担忧。
在这部片子里,吴宇森先生一如既往注入了宗教元素。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次他除了注入基督思想以外,还隐藏了佛家思想在影片内。我看以往的影评都喜欢聊他电影里的基督思想,那我这次就剑走偏锋,和大家聊聊这部电影隐藏的佛家思想吧。
佛陀曾经用红笔划了一个圈,说:“当人们注定要相遇,就算他们一无所知,不管他们遭遇如何,不管道路迥异,在那一天,他们自会在赤环内不期而遇。”片中角色的道路是如此的不同,但他们却都相继进入了这个红圈。他们之中大多数人都自己为自己作出了选择,但是却都陷入了因果循序的宿命中。如果汪海不买凶杀人后,对周润发产生猜疑并不派人去杀他的话,也许他便不会死;如果周润发不选择救赎,直接自己逃走,最后结局也不至于死的那么惨,而他死的时候双目也被射瞎了;其实他们两人的结局都顺应了佛家因果循环的现世报。也许这就是吴宇森先生对我们所有人的告诫,在这个“道义放两旁,利字摆中间”的时代,我们为了达到目的,已经逐渐模糊了“会做人”这三个字的概念。纵然世间充满了诱惑,但是我们也得守住自己的原则。毕竟“万般带不去,唯有业随身”啊。人一辈子的名和利,到头来都是一场空,唯一能带走的就是一生的善果和恶果,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吴宇森先生的电影能成为经典的原因吧,不仅故事拍的像诗一样的优雅,还注入了自己对人生哲理见解,是个很有人文关怀精神的导演。他的电影可以说是一代人无法用语言所能表达的情感与记忆。如今他马上就要进入古稀之年了,但却还在辛勤的工作,希望为影迷带来更优秀的作品。然而不管他现在的作品质量如何,他都是值得我们尊重的。让我们大家一起为吴宇森先生鼓掌吧!!!!
4 ) 双线叙事-about<喋血双雄>&<肖申克的救赎>
也许,时至今日当身边的人谈论起关于电影的叙事结构时,第一个会拿出<无间道>来举例,毫无疑问这是一部伟大的影片,无论是其潜藏在故事底下关于承受无间地狱一般的苦难的概念,亦或是其形似古典主义的双线叙事结构(当然,说实话也仅仅是形似而已.因为时至今日一切都有了巨大的变化),都是为人所称道,令人拍案叫绝的.
可是,在1990年和1995年,相隔万里的两个地方的两位导演却拍出了两部不一样的伟大作品.他们就是吴宇森和达拉邦特的<喋血双雄>以及<肖申克的救赎>.
首先,从叙事上来看两部电影都选择了双线叙事手法.吴宇森用的两条线,一条是警官李鹰,另一条则是杀手小庄.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人,他们的身份也意味他们两个人必须站在对立面,在人们看来,他们唯一的交集便是四个字--你死我活.
可是随着剧情的发展,我们渐渐会发现,他们两个人都是和所处背景格格不入的人:李鹰正义感极强,为了扑灭罪恶往往不计后果,因此不拘小节的他不受上司待见,被内部调查,很多案子都不能够插手.诚如他所言:我相信正义,却没有人愿意相信我.他有一个正义的理想,但是通往理想的路充满荆棘.而小庄是一个杀手,他枪枪要人命,但是他从来不滥杀无辜,更重要的一点,他的心里一直想着是要救人.但是这样一个"不太冷"的杀手,却处处被人追杀,穷途末路之时,只有一个警察和他的朋友站在他身边.
当然了,在这部戏里小庄是主心骨一切都是围绕他而展开的,而李鹰,在某种程度上扮演了一个很重要的配角,正是他和四哥使得小庄的整个形象都丰满起来.这部戏是讲"killer"的,但是最出彩的地方是"双雄"的对决:正义,友情,忠诚与背叛.这些构成一个世界的元素通过人物之间的联系而显得相得益彰.
<肖申克的救赎>里的主角毫无疑问是Andy,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如果没有Red,那Andy的形象绝对不可能达到那个光辉的高度.他们两个跟你我一样都是普通的人,但是同一片天空下,他们被投入了监狱,失却了自由.有的人是罪有应得,像Red;有的人是无辜的被人陷害,像Andy.但是很少有人会去想究竟自己是不是真的有罪呢?当人们习惯了体制内的生活,他们对这个问题也不愿意去想了,简单的回答一句"my lawyer fuck me."
Andy一直认定自己无罪,但是对于自己亏欠妻子的爱与理解,成为了他心中的羁绊,所以他默默的忍受着一切.直到他发现了事情的真相以及周遭的黑暗.他终于决定踏上了自我救赎的路.
Red是一个老油条,他杀了人,但他依然渴望能够得到假释,却无一例外的被驳回.肖申克监狱似乎已经成为了他生命里永恒的一部分.他"一开始恨它,然后你慢慢习惯它,最后变得离不开它".对于他而言数十年的牢狱生涯已经足够惩罚他了,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冲动叛逆的小子,但是他依然无法出去,一方面是假释官不允许,令一方面外面的世界充满了未知,让人恐惧.
一开始,是Red帮了Andy,给他枯燥的日子带来了乐趣.而后,Andy渐渐的展示自己的才华,他用自己的能力为狱中的朋友争取了更多的权利.也给Red那似乎看不到尽头的铁窗生涯带来了一丝希望.最后应验了那句话:"强者自救,圣者渡人".
吴宇森与达拉邦特在运用双线叙事时,最大的共通点变是通过一条线使得另外的一条线更加的圆满与丰富.通过对主线的"润色",影片所要表现的情感与诉求自然是更加能打动人了.当然了,我也同意另外一种观点,就是说这两条线其实是互为佐证,说谁突出谁都是有失偏颇的.
现在很多影片都喜欢采取多角度,多线叙事.在影片的进行过程中,观众就好像通过一个宽阔的视角来领会这个故事.这种做法的优点是,既可以给观众一个广阔的角度来观赏和评论影片,也使得电影在某种程度上尽可能的看起来更加厚实与丰富.但是,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譬如通天塔,撞车,还有博比.题材都很好,但是选择了这样的一种表现手法,容易使得场面混乱,演员失控,让人对其中的一些情感难以感受,当然了,题材也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表现的手法.
双线叙事在很大的程度上弥补了这一点.因为故事的重点是放在这两条线上(当然还有其他支线了),所以戏剧的张力是足够的.也可以使得观众更好的体会.不过,这里有一个最大的缺点,就是在角度的选择上,相对来说会比较狭隘.
5 ) 最後的理想主義的挽歌
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导演、最佳剪接(樊恭荣)两项奖。
1999年,美国《时代周刊》将它列为本世纪亚洲十大影片之一。
美国著名杂志评《刺客列传》周润发雄居榜首
1999年被美国《时代周刊》将它列为本世纪亚洲十大影片之一
美国一知名娱乐网站评选为“美国人最喜欢的10大港片”中名列第一
英国电影杂志《PREMIERE》选为十大香港电影
《帝国杂志》选为十五部最具影响力电影中的唯一一部亚洲电影,位列第七
英国电影杂志《Hot dog》选出的影史上50位“至型角色”排名第七
美国著名娱乐杂志《娱乐周刊》评出的电影历史上“十大最受欢迎杀手角色”位列第八,周润发也是上榜的唯一一位华人演员
美国一男性杂志评选的“男人最应该看的100部电影”中华语影片排名最高的电影
2003年美国男性杂志《Men‘s Journal》於12月份的一期选出了历来50出最佳男性电影位列十三位
如果说我有一个电影梦,那么这个梦的起点就是喋血双雄。
两个风一样的男人在一部诗一样的电影中,在一个光怪陆离的城市里诠释了男人为之生死的“义”的真谛。
我不记得这部电影我看了多少遍。
我记得每一句台词,每一个镜头,每一片光影,每一个眼神。
不用说周润发和李修贤张弛自如的表演,也不用说被誉为暴力美学的吴氏打斗,更不用说教堂内腾空而起的白鸽,就单单镜头中贯穿整部电影的温暖的那抹金红色,就让他如同梦幻史诗一般的迷离。
喋血双雄是中国古典理想主义以兵器时代的善恶观念在无准则的利益至上的现代社会里的最后的一次张扬。也是忠义社会向利益社会的一次切割。
从此后,荡气回肠的男儿本色只存在于传说。古惑仔式的乱斗成为社会的主流。
从此后,承诺、原则、忠诚和情意都成了待价而沽的商品,一次次地试探我们的道德底线。
一个以肆意践踏他人生命为谋生手段的杀手,决定拯救一个无关的女人;一个捕捉杀手的警察,为了抗争更大的恶人,与杀手并进作战。
在一场场火花四射的对手戏中,杀手和警察发现他们居然拥有着惊人一致的正直、忠诚、重情重义,古中国侠士的价值观念和生活观念。
于是两个不可调和得对手必然会上演一出悲剧,因为真正的悲剧不是来源于我们的缺陷、弱小和失误,而是来源于我们的美德。
四哥为了履行对小庄的承诺,只身一人去向黑帮汪海要钱。一番争斗后,遍体鳞伤地把钱拿给了小庄
小庄:四哥…
四哥:你的钱我拿回来了,对朋友,总算是有个交待。
小庄:四哥,你辛苦了。
四哥:他说我是狗,我也不知道我究竟是人…还是狗?
小庄:四哥,没人有资格这么说你。
四哥:我不想像狗一样被人打死,我本想死的光彩一些。可惜,我连最后一颗子弹都没有。
小庄:我有。
什么是义,义就是一种道德.一种以人性为基础的,以无私的牺牲为实现手段的公正、合理的行为。
四哥对小庄是义,小庄对珍妮是义,李鹰对小庄是义,曾爷对李鹰也义,小庄打死四哥更是大仁大义。
法家是痛恨义的,因为义超越法律不可控制;儒家其实也是害怕义的,因为义最接近人性,而儒家最见不得人性;墨家就是侠义的代表;而道家说:大道废,有仁义!
当物欲横流,哪里有什么永恒之道。
李鹰:你不要杀人行不行?把枪放下跟我走。
小庄:把枪放下?我十几年的朋友,我就这么一枪把他打死了!你现在让我把枪放下?……走?天涯海角他们都会追杀我,没路走,我就要跟他们拼!你现在出去告诉他们,你是警察!看他们会不会把枪放下?
杀手小庄是一个凌驾于社会规则之上的人,他的行为准则就是义;而警察李鹰受到自己职业的限制是幼稚的,直到最后看到小庄惨死,而汪海竟然跑去要求警察保护,他怒杀汪海后,破坏了自己的规则,但成就了自己的义。
喋血双雄作为香港电影最後的理想主义的挽歌,通过最后双眼被打瞎的小庄与盲女珍妮在地面互相摸索却错过的,而小庄悲凉地死去的结局,只是想告诉这些沉迷于仁义礼智信的善良的人们,这个江湖已经不是曾经的江湖:
这个江湖已经不再适合我们了,我们都太念旧。
6 ) 真是完败
我极其欣赏张国荣的演技,我也极其不认同后来去好莱坞发展得乱七八糟尽拍烂片的周润发。但是我必须很诚恳地说,张国荣的枪王在周润发的喋血双雄面前,唉,真是完败。
我没有办法定义周润发这个人。他的气质太杂,只有一点,他这个人,放到哪里,都做不成配角。怎么会有存在感这么强烈的人?同样是握枪,张国荣握得专业好看,他爱枪胜过爱女人。周润发握枪,如同拿一支烟般自然,枪是为他而存在。
记得有一段,是李修贤坐在周润发坐过的椅子上,想像自己是周润发。镜头随着扇扇窗飘过去,随时在两人之间切换。同样的姿势,周润发做,悠闲得很但霸气十足。李修贤做,搞不懂为什么什么感觉都没有。
霸气这个词语形容周润发 总觉得不合适。发仔总是笑眯眯的,但是给人的压迫感真是排山倒海。
记得最后一幕,他与李修贤冲出去之前,谈笑自若。我看着他被划了一道口子的脸和笑意直达眼底的眼睛,突然有一种很安心的感觉。
这个阿庄,才算是真正的男人?
我记得周润发有次被采访,记者问他吴宇森是不是Gay,否则为什么他的电影总是这么重视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感情。发仔依旧笑嘻嘻地说,因为在中国的文化里,男人是社会的主宰,男人与男人之间,才是正事。女人是可以忽略的。
唉,我又只好承认,这个世界,本来就是男人的世界。
录像厅时代的怀旧感觉,那时的台词和表演确实有些过时了,李描述周时的基情满满,引发大笑场。枪战教堂白鸽依然经典,我们这样的混不了江湖了,因为太念旧。北影标放粤语。
吴的英雄片从不卖弄叙事技巧,单刀直入让主角深陷险境,然后大开大干一次次绝处逢生。热血之外,更愿去渲染大气候下人在江湖的无奈、惺惺相惜的情义。而游离于司法之外的非理性大决战,即便只是公理和正义的片刻光芒,对观众却是最直接最行之有效的麻醉。
如果不能给朋友一个交代,倒不如死的光彩。如果无法给正义一个答案,就干脆杀个痛快。他不像杀手,因为不择手段的杀手从来不问江湖规矩。他不像警察,因为太讲原则的警察从来不懂人情道义。这世界如此辽阔,竟然容纳不下恋人眼中的绵绵情意,江湖里的惺惺相惜。如若能浅醉一生,谁愿意喋血称雄。白鸽飞出教堂,雕像轰然而碎,江湖道义与天真理想似乎永远定格在小宝与毛头相视一笑的眼神里。我们无法确认这个浪漫而凄美的杀手童话是否真实存在,也许就像片中台词那样:我们一直都在编织一个海市蜃楼。电影工业日渐成熟,故事架构与后期技术的进步有目共睹,但这份真挚的铁汉柔情,这份赤诚的侠肝义胆,早已烟消云散。只有那些念旧的人,总是在梦里依稀看见:一袭白衣的小庄走在雨中,笑容依旧,步履从容,琴声悠扬,渐行渐远。我心里双雄类电影的最高峰。
@资料馆。不管是[英雄本色]或是[喋血双雄],吴宇森的电影太依赖于时代,哪怕是观众短暂的脱离,所能观察到的不过沧海一粟,且太过表面苍白,可能也正如那句「现在不再是我们的时代」,黄金年代过去之后遗留下来的到底是瑰宝,还是碌庸,值得思考。
迄今为止,在我所看过的动作电影中最好的一部。
太经典的一部,虽然今天看来有些做,可在当时相当轰动,而且今天的不少类似题材的影片都有它的影子。“这个世界变了。我们都不再适合这个江湖,因为我们太念旧。”
剧本牛逼,人物牛逼,对白牛逼,动作场面牛逼,一系列都是华语电影里无法逾越的经典。现在的港片和合拍片所缺乏的其实就是剧本里对于人物的把握。虽然场面越来越精良了,但是在人物和剧情上仍然苍白无比。《喋血双雄》,所有编剧和导演都要铭记于心的标杆之作。
“表现性放大”,波德维尔的这个词很好解释了为什么德尼罗和帕西诺在盗火线中的惺惺相惜,演不出喋血双雄中发哥和贤哥那么强烈的感染力。而吴宇森自己承认受到梅尔维尔的影响,主要是指《红圈》伊夫蒙当举枪射击那个桥段。↓在原创最大前提下,斗胆试论优劣:蒙当突然抄枪那一刻,胜在以性格塑造为依托,诚如吴宇森文中所言,“因友情重获自信”。弱在与通篇的冷峻极简风格欠搭,何况黑布罩头不辨五官,情绪无法充分表达。辣手喋血的两处致敬则相反,夸张却不违和,属吴氏热血豪迈风格链条的一环。但弱在过于炫酷其表,缺少与角色性格变化的内在关联。https://movie.douban.com/review/2965110/
多情的发哥连眼神都在发情,搞爱搞基他样样行。枪声在这里响起,白鸽在这里飞起,他们在这里的地上错过了彼此。
周润发步入酒吧,跟叶倩文对视的时候,响起BGM《浅醉一生》,太醉人,也让贾樟柯能爱到在《江湖儿女》里用了三次。三十年前的吴宇森诠释的江湖,也许是贾樟柯想在三十年后自己的江湖里也借鉴的一个烘托调子。听着叶倩文这首幽怨的歌,给本片补上一次分数。江湖儿女观光团团员。
重温了这部89年的老电影。在没有“基友”这个词的时候,那是多么浓重的兄弟情怀啊。女主角只是摆设。
那首《浅醉一生》...
那时还在念小学。结尾却倒现在还记得。
的气质太杂,只有一点,他这个人,放到哪里,都做不成配角。怎么会有存在感这么强烈的人?同样是握枪,张国荣握得专业好看,他爱枪胜过爱女人。周润发握枪,如同拿一支烟般自然,枪是为他而存在。
我知道导演想营造一对相互对立却又惺惺相惜的一正一邪两个人物,但是sorry,吴宇森,你失败了。两个人的感情建立得很唐突,更像基情。枪战戏也处理得不好,没有拿捏到暴力和唯美的平衡。比《英雄本色》差n条街,倒退。另,叶倩文挺惊艳。
早期CC的guilty pleasure,发哥杀人总要开十枪以上
两位江爷在《纵横四海》里的正邪互换显示出吴宇森一种中年人的幽默感,进而乃是心态上的转变(所以我始终更爱《纵横》多点).....而曾爷在这里面简直就是给二位男主拉皮条的.....当李修贤遇上周润发,于是我懂得为什么后者叫做“超级演员、超级偶像”....
双雄,是2×2,曾爷和四哥也是大英雄。
吴宇森都说 这是他与周润发合作发挥得最好的一部
香港时期吴宇森最巅峰最成熟的作品 // 彼时意气风发的周润发和气定神闲的李修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