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个人救赎的故事。穷困潦倒的波士顿律师Frank整天在酒吧虚度光阴,为了生计,不得不穿行于各种葬礼,冒充死者的好友,散发名片推销自己,结果却是每每被发现后赶出门。
Frank的朋友Mickey Morrissey为其争取了一个医疗事故纠纷的案子:委托人在大主教管辖区医院分娩时陷入昏迷,竟而变成植物人,据称是麻醉师的处理不当造成的。接了案子的Frank依然在酒精中继续麻醉自己,Mickey恨其不争怒其不幸的痛斥让Frank幡然悔悟,决心痛改前非。
审判前一晚,Frank去探望因为在生产过程中麻醉手续处理不当而成了植物人的受害者,唤醒其作为律师的职业责任感。大主教不想闹上法庭,怕影响医院的声誉和生意,提出了私了的建议,并开出了巨额的补偿款二十一万,Frank根据风险代理的约定可以从中得到三分之一。但前提是委托人和她的家属不能把因为麻醉不当而导致成了植物人的责任归咎于医院和医生,这笔巨款只是补偿,并不是因为其侵权导致的损害赔偿。Frank拒绝了对方律师的和解请求,自作主张地拒绝和解,他的想法是如果我拿了钱,我就输了。他下定决心把此案提交法庭让陪审团裁决,给在这次事故中造成巨大损害结果的医院和医生以教训。Frank是为了还受害人一个正义,还是为了赢回自己的尊严,恐怕两者兼而有之吧。
在庭审的质证环节,Dr. Towler说,他是完全遵从入院登记表上的信息,给九个小时前进食的病人注射了合适的麻醉剂,也就是说医生在这件事上并没有过失。在Frank向专家证人提问之时,法官却冒出来直接进行交叉质询,失去了其作为一名法官的客观和中立,Frank怒气冲冲地对法官说:“如果你要代替我,希望你会赢。”
Frank的另一位证人是入院处护士,她在接受质证时说,入院表上填写的信息是病人于一小时前进食,按照托勒医生的要求,她修改为九个小时,她有一份原始表格的复印件作为证据,可是法官Hoyle裁定护士提交的表格副本不能作为证据。
在结辩陈词时,没有办法出示医疗人员过失证据的Frank只能诉诸情绪。他沉痛地对陪审团说:我们怀疑信仰,我们怀疑制度,我们怀疑法律,但是今天你们就是法律,不是书本,不是雕像,你们才是法律,我们的祈祷者所求的不过是正义,我相信我们心中有正义。这一番陈词空洞无味,他对陪审员说“正义在他们心中”,这实际上是在要求陪审团基于证据以外的因素作出裁决。但这一番煽情的陈词打动了陪审团,陪审团最后的判决,赔偿金的数额比Frank要求的多。
委托人的医生使用了错误的麻醉剂,其原因我们都知道,也就能理解,医生工作量大,他们已经筋疲力尽,没有仔细核实入院登记表。陪审团做出这样的判决结果,并不完全是想惩罚医生的疏忽,而是因为他说谎,想掩饰自己的疏忽,这对于陪审团来说这种掩饰是不可原谅的,掩饰意味他并没有意识到他的过失造成的难以弥补的后果。
影片一连串的举证规则中,有一条被称为“最佳证据规则”,该原则要求以文件内容而不是以文件本身作为证据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提出文件内容的原始证据。Frank的证人入院处护士出庭作证时,提到其持有原始文件的复印件,被告方律师依据先例指出,复印件有着比原件天然的修改优势提出反对,法官Hoyle裁定该文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证词也从记录中删除。Hoyle错了,在被告方和Frank提供作为证据的文件,到底哪一个准确,如果一直都无法确定,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两份文件都应该作为证据,让陪审团做出最终决定。
片中Frank不与客户协商,就擅自拒绝对方律师提出的和解建议。从律师职业的角度来看,这明显不是一个妥当的做法,律师代理的权利是委托人权利的延伸,同时诉讼是有风险的。委托方律师应该就对方提出的任何和解协议与当事人解释、协商,并提示相应风险。案件的胜败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审理过程也充满各种变数,而当事人应该在明白和了解这些之后,结合律师专业的建议,自己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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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戏的剧情只是一层糖衣,为的是让我们能看得下去,让电影像一部电影。
电影吸引我的,是另外一种东西。我们在复杂纷乱的社会里忙碌,并且习惯了这种忙碌,假如能偶尔停下来想一想,思考一下,也许会有不一样的发现。有时候我们太过忙碌,以至于分辨不清真假好坏,不清楚自己所做的事有没有价值、有没有意义。
比如男主角在受害者的病床前,看着照片发愣;比如大主教问副手你相信她说的话吗,副手愣住了,大主教也陷入思考。这些沉默思考的桥段深深地吸引着我。
要珍惜这样的时刻。
前面节奏巨慢又不抓重点啊啥的,最后绝地反击也不是很精彩,因为线索找的似乎不是那么复杂,但是结尾模模糊糊的总结陈词真的引人入胜。故事看下来还是比较过瘾的,一会儿走神一会儿又抓回来,这种平平淡淡的叙事真的棒!!!男神帅加分!!!ps:尽管人们会失去良知,我们还是一样要相信人们心中存在正义!
[3.5/5.0] 我不喜歡大多數拍不好的法庭戲,除了冗長沉悶以外,還有最後仰天長嘯的道德勸說,根本是主角威能。夏綠蒂蘭普琳角色很莫名。
拍得真好看,构图光影选的几处外景地都很棒,纽曼演得也很好,很让人心疼。可是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法庭片儿,感觉最后陪审团的判决有点一厢情愿了,当然这也是我一直不可以理解陪审团制度的地方。最后总结陈词时光影特别美,最终的结尾也让我比较喜欢。兰普林真美,终于明白为什么让她演女煞了。
稳扎稳打地推进剧情,没有刻意的煽情,也少了些圆润的转折,导演用光把Paul Newman拍得真好看,波澜不惊又稍有侥幸的正义,还有那个无言的开放性的结局。Sidney Lumet执导的片子一如既往地让人看着舒服。
很克制,不太符合当代的审美了已经。人物的转变很突然。
编剧指南观影。我觉得不太好,作为编剧书中的经典案例来看,影片从编剧出发,最大的伏笔与转折是女护士的出现,然后男主的一顿发言把陪审团感动了而无罪,也许因为我们国家的法律和美国相差甚远所以觉得剧情有些不对劲,另外人物的人设远远不如其他电影立的更深,只是交代一些喝酒啊孤独啊,太浅显了,如果作为当年的经典来看,也许剧情方面有值得后世学习,我认为还是一般
无论是选吕美特创作生涯的TOP10,还是影史法律题材TOP10,都应该有《大审判》一席之地~~喜欢《十二怒汉》《杀死一只知更鸟》《桃色血案》《热天午后》《电视台风云》等片的影迷们可别错过本片~~
23多年后 保罗纽曼再演律师一角 少了当年的锐气 添了一份岁月带来的酸气和愤世嫉俗 孤军奋战到底 只为了心底的正义 从某种程度上讲 这是西部片 西德尼吕美特的又一部法庭力作 节奏掌控得仍是游刃有余
法庭上的交叉询问戏份几无亮点,而关键的结案陈词本该把重点放在超越程序正义的法律精神上,结果说成一堆废话。Paul Newman确实老而弥帅,但也架不住半吊子的剧本这么浪费啊。
庭审题材,风骚律师出新季时看此片很应景。三流剧本,吕美特拍成了二流,摄影有张力,用了n多仰角全景,感觉是形成一种天顶式构图的重压,或者是塑造构图美。老年保罗纽曼演了不少自我救赎的苦行僧(金钱本色),叹气、略显磕绊的台词、一脸凝重都诉说着他与世界的格格不入,一个在泥潭里挣扎前进的理想主义者,影片后半段不断增加的阻力也在配合着他这一表演风格,虽然我个人有所保留。结尾有点意思,意志与被抛弃的人…
Legally, the jury was probably wrong. But that’s the beauty of it isn’t it? That when the law fails us, we still have justice inside of us.
第55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影片提名
失-望。美国样板戏,靠着吕美特稳定发挥使得不算难看,又靠着其题材的大胆性让人侧目,然后就没了。影像老套,让我关注最多的居然是纽曼的表演,说明本片不过是奥斯卡爱的那种片罢了。重看。评价不变。底本足够好,后面大多律政片也取过本片的精华,我只是单纯对导演的创作倾向不喜欢。吕美特对观众的讨好比老好莱坞的一些导演都要献媚(毕竟本身也老 以及做过电视)对现实题材的运用也极尽噱头。个人很烦闷这一点。
i'm too old,i'm a loser,but i still have my dream and my ambition
another masterpiece!!!
男主演的律师很好
波澜不惊的感动
谁能告诉我兰普林的角色在里面干什么用?没有她整个故事不是更有重点吗?!
编剧大卫梅米特完全抄回桃色血案的一片。如果看过其原型,就会看到好莱坞的滑落,原创性谈不上,就连道德上也幼稚了许多。保罗纽曼还要看见植物人来个良心发现,而詹史都华就直接暗示犯人做伪证。而纽曼的表演。。。真是让人脸红啊!当美人急于证明自己的才华,就会露怯吧。唯独夏洛特拉普林加上了分
有点平淡苦闷,虽然有个偏理想化的结局,却没有法庭戏中常有的快感。有趣的是很自然的联想到了十二怒汉,谁知道陪审团简单的意见之后,是不是有个类似的故事呢。